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1年第8期)
时间:2021-09-06 09:37

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2021年第8期

(总第68期)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21年8月31日

一、 科技人才政策

◆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下放预算调剂权,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允许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来源:中国政府网)

8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规划》提出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预警机制,增强人才培养前瞻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学科建设,研究制订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大力发展新兴专业。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力度,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推广创业导师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组织各类创业大赛和创业推进活动。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多元化服务机制,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来源:中国政府网)

二、 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8月2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准入选派机制,提升科技特派员选派质量。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进入与淘汰机制,强化科技特派员管理。根据科技需求,鼓励吸纳省外国外优秀科技人员成为省科技特派员。按需合理精准选派个人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法人科技特派员。推行法人科技特派员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与地方政府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推动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设置一定比例的推广教授、推广研究员岗位,并把科技服务业绩作为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来源:江西省科技厅网站)

8月2日,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持续开展减表、解决报销繁、开展检查瘦身、开展精简牌子、开展精简帽子、开展“四唯”清理、开展信息共享七项持续推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专项行动。同时开展成果转化尽责担当、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服务、政策宣传四项新行动来稳步推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来源:河南省科技厅网站)

◆8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要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引导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建立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元分配机制。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坚持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围绕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和科技创新人才图谱,聚集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评聘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更多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施代表作评价等评价方式,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周期,促进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企业研发人才高校任职,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共用、有序流动和良性循环。(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8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构筑多层次高素质的产业人才基础。凝聚优秀企业家和产业领军人才。建立国际化的产业领军人才引进意向清单,加大对全球高端创新人才的跟踪引进,集聚一批能够主持关键技术攻关、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队伍。在重点行业建立首席专家特聘制度,通过首席专家的引领和带动,促进重点学科交叉、关键技术融合和系统集成创新。鼓励在京高等院校开设高精尖重点产业学科,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引入一批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通过“项目带头人+创新团队”的模式以才带才、以才育才。(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8月16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印发《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引导支持本省社会力量设立绿色技术社会科技奖,对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聚焦绿色低碳领域,全球搜集行业顶尖人才和团队,绘制重点产业领域科技人才路线图,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精准集聚创新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绿色技术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产业领军人才。实施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大力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青年人才。(来源:山东省科技厅网站)

◆8月20日,青海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开展“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试点。对围绕省特定科学探索目标的系统性技术集成创新任务,可由帅才科学家主导进行任务凝练、团队组建、经费分配和成果集成等。财政科技资助经费实行总量定额管理,可用于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以及出版书籍等,通过“项目+基地+人才”支持模式,发挥高端人才领军作用。在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基础研究、“揭榜挂帅”项目以及试点科研单位中进一步扩大“包干制”试点范围。对全时全职承担省重大科研任务的主持人或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列支,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技人员承担横向项目经省级成果评价后,在职称申报时,可按相应的科研业绩积分计算分值。(来源:青海省科技厅网站)

◆8月19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行动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壮大人才队伍,实施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青年科技基金计划、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计划、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等,加快培养一批农业领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及创新团队。改革完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来源:四川省科技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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