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2年第6期)
时间:2022-07-18 14:11

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2022年第6

(总第78期)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22630

一、 重要活动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6月22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会议指出,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要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分类进行人才评价,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来源:新华网)

二、 科技人才政策

614日,国务院发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方案提出,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创新人才政策体系,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措施,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技术入股、职称评价、职业资格认可、子女教育、商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支持南沙实行更大力度的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对国际高端人才给予入境、停居留便利。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模式,加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以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建设,鼓励国际高端人才进入南沙。大力发展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搭建国际人才数据库,建设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来源:中国政府网

6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强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评聘。以工业“六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为重点,选拔一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聘任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高级技术职务岗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入选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优先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评选表彰项目。优化激励措施。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创新攻关的激励导向,建立体现技能人才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对核心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薪资分配形式。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关键环节中,探索推行“工程师+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团队合作模式,推动科技创新研发与生产实践紧密融合。(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6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17部门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战略2035》提出,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建立跨领域、多层次的适应气候变化专家库,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专家帮扶专项行动。定期组织适应气候变化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决策实施能力。(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6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深入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轻工大国工匠推荐活动,支持举办行业性创新创业大赛,加大对创意设计优秀人才和团队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现代学徒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大师带徒传承机制。培育造就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629日,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政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单位应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科研助理岗位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来源:科技部网站)

627日,科技部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科技入黔”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支持贵州打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人才队伍,高水平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平台载体,充分发挥“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人才集聚作用,在数字经济、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山地农业等领域或行业吸引和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加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对贵州的支持力度,鼓励贵州为来黔创新创业的外国高端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来源:科技部网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616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顶尖创新人才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高聚工程入选人才加强团队建设,在人才落户和公寓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支持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才开展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的科研项目,推动成果转化落地。支持新星计划入选人才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合作。支持高聚工程、新星计划人选人才和重点领域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赴境外交流培训。(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618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发布《加强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健全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企业招引的浙江省“鲲鹏行动”计划支持对象、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对象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管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在国有科技型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激励方式。实行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三日办结制度。(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627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对通过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入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规定安排科研项目及经费。加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对入选人才在培养期内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鼓励云南省外“两院”院士及其团队入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按“动态申报”、及时立项的方式组织实施。持续支持在滇“两院”院士开展自由探索,每位院士每年给予项目支持。对在滇“两院”院士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按5年一个周期给予稳定支持。(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621日,天津科技局发布《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人才纳入职称序列,根据其从事的专业参评职称,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聘用应届外国留学毕业生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工作许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聘请外国高端人才(A类),为其办理人才签证,简化工作许可办理程序。允许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兼职借聘形式聘用外国高端人才。支持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承担各类外国专家项目。探索支持在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网站)

624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9部门发布《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中,要向高层次人才集中、创新绩效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倾斜。在广东省科技计划中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范围并探索长期滚动支持机制,设立面向优秀博士研究的科研启动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和重大人才项目青年科研人员占比均不低于60%。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受益面,给予持证人免办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许可权益。实施外籍人才湾区通,实现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外国高端人才资质互认,探索外国高端人才经同意并备案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兼职工作、创新创业。对在粤工作的外籍人才,可以牵头申报省级科研项目。(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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