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2023年第7期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23年7月31日
◆7月7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教师、科研人员等到省产研院兼职,学校认同其在省产研院的工作业绩,并作为教师、科研人员学校考核和职称评聘等的依据。高校院所应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省产研院开展技术开发和创办衍生企业,由省产研院、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间原单位可为其保留人事关系,时长不超过6年,并保留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待遇。省有关部门对省产研院聘用的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随行家属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提供绿色通道;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才来省产研院开展技术研发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给予中国籍公民相应的同等待遇。(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7/7/art_82571_10945456.html
◆7月7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工作许可便利度。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对于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工作许可。提高居留许可便利度。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内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海外高层次人员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放宽职称申报限制。为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参与职称评审、职业技能评价建立绿色通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可根据业绩成果,直接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以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加强人才奖励资助与服务。对外资研发中心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从事重点研发项目可按规定予以资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报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加强博士后人才跟踪培养。为有需要的外资研发中心高层次人才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医联体内提供转诊预约服务。鼓励外资企业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和补充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高端研发人才的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本着“就近就便、合理安排”的原则,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供便利。(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7/7/art_82571_10945467.html
◆7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自治区创新发展市和自治区创新型县(区)建设工作指引》。《指引》指出,坚持把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摆在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的优先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转化机制,培育转化载体,加强环境营造,通过东西部科技合作等途径,大力吸引更多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完善科技成果征集、发布、推介、示范转化体系,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全方位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加大“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力度,柔性引进当地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深化“院地”“校地”科技合作,搭建各类创新载体,吸引创新资源向县域集聚。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向县域下沉,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着力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s://kjt.nx.gov.cn/zcfg/tfwj/202307/t20230710_4173523.html
◆7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指出,高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创新或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到本单位兼职。高校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科技企业兼职,为实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提供有偿服务,并获取兼职报酬。高校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在创业孵化期内可在原单位按照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深入推进“芙蓉计划”,实施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3年遴选支持150名左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50名左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施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和湖南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遴选省杰出青年、省优秀青年各300名左右,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湖南成果转化和创业创新的贡献度。(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zcfg/sbgfxwj/202307/t20230726_29411032.html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7/20/art_103585_10308614.html
◆7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引进国际一流孵化人才。依托转化经验丰富的科学家、跨学科交叉人才、科技创投人才、知名职业经理人、连续成功创业者和具有海外工作(含创业)背景的归国人才等“六路”孵化人才,打造高质量孵化器。将具有科学家思维、工程师技能、产业链资源的高端孵化人才纳入全市科技人才支持体系,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集聚培养专业孵化人才。鼓励高质量孵化器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探索“学科+孵化”联合孵化新模式。联动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和相关单位,打造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人才培育基地,通过开设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开展孵化科技管理人才职业培育、持续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https://stcsm.sh.gov.cn/zwgk/kjzc/zcwj/qtzcwj/20230724/37b0f6b71dfa45b3b19c0f2baf3bdc63.html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7/25/art_103585_10308754.html
◆7月26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新建重点实验室的主任、副主任原则上45岁以下的人员不低于50%。因调离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任职的,依托单位应在6个月内将新聘主任名单报省科技厅备案。重点实验室坚持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引进、评价和激励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用好现有人才,打造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8个月;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生等。重点实验室应设置科研助理等岗位,专门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和财务管理等。重点实验室坚持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引进、评价和激励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用好现有人才,打造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重点实验室应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恪守法规规范,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勇于探索的良好科研氛围。重点实验室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对运行期重点实验室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科研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开放交流、经费开支等内容。(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jt.yn.gov.cn/html/2023/xingzhengguifanxingwenjian_0727/7617.html
◆7月27日,陕西省财政厅等13部门印发《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措施》指出,大力实施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对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中秦创原人才引进专项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生活资助经费;对入选的青年人才给予60万元的生活资助经费及30万一1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团队给予最高400万元补助,入选的杰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经费支持。加强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建设,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推广“校招共用”引才引智模式,鼓励在陕高校和企业联合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加大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类分档给予300万—700万元一次性补助,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30万元一次性补助,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充分发挥院士等高端人才作用。对院士承担前瞻性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实行清单式管理,采取“一人一策“最高给予5000万元经费资助;对取得重大技术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专项奖励。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方式。遴选一批行业领先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对入选队伍给予每支30万元经费,支持高校和企业探索校企联合新模式。支持建设专业化科技经纪人队伍,对优秀的科技经纪人可优先纳入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经费资助。(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s://kjt.shaanxi.gov.cn/zcwj/qtzc/311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