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3年第9期)
时间:2023-10-07 09:59

地方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2023年第9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23年930

9月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美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深入实施高水平人才高地等引才机制,组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项目库,推动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研究人才优惠政策,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缺口,加强对原料、配方、工艺、检测、评价、质量安全负责人等方面人才培育。支持高校加强美妆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加强与院士合作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速高质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309/t20230904_3246918.html

9月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战略咨询专家、经济专家四种类别。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其中技术专家要求为从事科技研发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高级职务,或是国际标准起草人;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的首席技术人员或技术研发总负责人等,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的技术研发总负责人。科研业绩突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s://kjt.zj.gov.cn/art/2023/9/1/art_1229080140_2488392.html

9月1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浙江省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和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评选表彰办法》。《办法》规定,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和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5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突出贡献浙派工匠50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30个。突出贡献浙派工匠和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坚持激励导向,主要面向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技能人才和培育单位。突出贡献浙派工匠和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由省政府批准授予并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对突出贡献浙派工匠每人奖励1万元并颁发证书,对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颁发奖牌。(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lsbt.zj.gov.cn/art/2023/9/1/art_1229506771_2488683.html

9月4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围绕“四大经济”等领域发展需求,面向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含博士后站点)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征集人才岗位需求信息。重点征集以下人才需求: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含博士后站点)等事业单位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拟引进的能解决发展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难题,担任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的人才;其他用人单位拟引进的年薪一般不少于10万元的人才。引进人才符合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B、C类)条件的,可在落地前后申报,确认后给予最高70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人才符合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聘用补助。引进人才符合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引进人才符合其他人才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支持。(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309/t20230904_6248981.htm

9月7日,甘肃省科技厅等7部门印发《实施科技“四大计划”提升区域创新效能行动方案(2023-2025)》。《方案》提出,加快建设西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大力培养引进一批能够引领我省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科技人才,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逐渐构建起布局合理、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科技人才队伍。《方案》明确了加强科技人才政策供给,选拔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创新项目组织方式,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设立在站博士后专项,加强科研项目储备,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等八个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jt.gansu.gov.cn/kjt/c111483/202309/173755673.shtml

9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面向未来产业战略急需技术领域,持续实施市级人才计划,引进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加强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服务保障。遴选支持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充分赋予科学家自主权和决策权,在一线自由探索中培养造就人才。加大未来产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引进法律、知识产权、产业投资人、技术经理人等专门人才。(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309/t20230908_3255227.html

9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若干政策举措》,《举措》提出,落实吉发〔2022〕18号文件要求,推动示范区出台人才政策。对急需专技人才,允许引进单位超岗聘任。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示范区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在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向示范区倾斜,适当增加服务企业科技专员人数。示范区内国家级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项目组等可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xxgk.jl.gov.cn/szf/gkml/202309/t20230908_8794733.html

9月11日,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办法》提出,探索对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国家和省实验室领军人才、高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申报时报项目主管部门确定人员名单和年薪标准,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并报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应合理分摊间接成本以及对科研及相关人员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适当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在间接费用中列支的绩效支出以及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发放的奖励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项目承担单位从我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间接费用中提取的绩效支出,应向承担任务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gd.gov.cn/czfg/content/post_4252181.html

9月11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奖励实施细则》。《细则》提出,对新获批建设期内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现有科技专项资金,在首次评估期前(最多不超过5年)每年给予牵头单位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jt.hlj.gov.cn/kjt/c113916/202309/c00_31666696.shtml

◆9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每年专门面向企业遴选一批自治区特聘专家,入选者认定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C层次专家,支持期内给予每人一定支持经费,其中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按年拨付,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支持企业申报广西人才小高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同时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日常经费资助,连续资助两年;对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基地委托代招或引进具有博士后经历人员给予经费支持;对入选“桂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连续资助两年,所需资金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各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服务、对口支援等柔性方式引进区外人才,按照合同约定工资或生活补助性报酬的一半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柔性引进一名A、B、C、D、E层次人才,每年分别补助最高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时间最长3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把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纳入广西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企业参与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按照“成熟一家、申请一家、下放一家”原则,继续在条件成熟的企业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通过单独组建评委会、单独评审、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等措施,助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fgfxlm/t17150328.shtml

◆9月15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细则》提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15万元,对两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励35万元,对有效期结束后复审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对黑龙江省企业作为技术成果吸纳方(买方)的,择优支持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对实际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合同,按照其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高校、科研院所省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技术合同到账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审核,给予成果出让单位到账金额或股权折算金额20%的财政资金奖励,每项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补助资金省市(县)各占50%。(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jt.hlj.gov.cn/kjt/c113916/202309/c00_31668372.shtml

◆9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措施》提出,将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团队)作为省级高层次人才以及产业领军团队、省引才“百人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的重点对象认定和支持,围绕企业、高校核心需求,实现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精准引进。对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团队)的资源配套和家庭生活保障等问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zfbgtwj/202309/t20230919_6261079.htm

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训学时可登记为参训人员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对应为助理级工程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对应为工程师;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重要参考。构建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对应数字经济领域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职业,分别设立职称专业,打通各类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成长通道。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人才库。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列入专业技术人才库予以跟踪培养服务。支持申报自治区特聘专家、广西人才小高地等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fgfxlm/t17186606.shtml

9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制定鼓励类境外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清单,建立境外职业资格单向认可工作程序,对专业人员取得的境外职业资格实行单向认可,允许符合条件的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提供专业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探索国际职业资格制度和国内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培养制度衔接机制。为持有专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本市职称评审提供便利,研究水平评价类国际职业资格和国内职称评审制度的衔接方式,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探索引入国际化评价标准。(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0921/39626f989993402aaaaaec1cb2e7620d.html

9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鼓励重点产业链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引进领军人才。对引进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现有政策给予相应支持。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省内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省属工作站启动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其余由市、县财政参照省级标准负担。对新招收的全职脱产博士后,按照规定2年内给予每人20万元—80万元资助经费。对当年出站留豫、来豫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0万元安家经费补助。(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henan.gov.cn/2023/09-22/2820243.html

9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世界光谷”建设行动计划》。《计划》提出打造全球顶尖人才集聚地。一是超常规引进全球顶尖科学家。面向物质科学、量子信息、集成电路、脑科学、基因科学等科技前沿领域,探索建立与世界接轨的柔性引才新机制,大力引进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科学奖项获得者,加快集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海外发达国家(地区)院士。联合高校院所挖掘培养一批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战略科学家梯队。二是吸引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光谷企业家培育工程,重点引进培育有洞见力、创新力、执行力的战略企业家人才。灵活运用平台引才、项目引才、以才引才等手段,面向人工智能、新型空天技术、量子科技、脑科学及生物组学等未来产业,精准引进一批能够引领产业变革、抢占产业创新制高点的关键性创新人才。支持国内外大企业背景创业者、掌握高壁垒创新技术的高知创业者或退休人才、深受头部投资机构追捧的连续创业者等高层次人才到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打造青年科学家后备军,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加快发现育成一批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到2025年,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5000名。三是深化校地人才联合培养。高水平建设华中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深入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举办全球光电子信息卓越工程师大赛,培养一批扎根光谷、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高水平特色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推进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采取校企合作、产教交替模式,加紧培养产业紧缺人才,推进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创新人才培养。到2025年,培育卓越工程师2000名。四是加快集聚高端服务人才。围绕科技和产业发展服务需求,引进集聚一批能链接市场资源的头部投资人、能把握未来科技发展趋势的科技咨询人才、具有科学研究背景的复合型技术经纪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通晓国际规则且精通前沿科技知识的知识产权人才、具备跨国经营能力的人力资源人才等创新服务人才。五是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定期发布“光谷招贤令”,深入实施人才“注册制”“积分制”,优化人才评定、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国家实验室、湖北实验室深入探索人才举荐制,在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方面先行先试。畅通人才跨体制流动渠道,加大“科技副总”选派力度、“产业教授”培养力度。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人才评价机制,给予“专才”“怪才”竞争机会。发挥光谷人才集团作用,完善人才环球猎聘、安居工程、园区运营等“引育留服”的全过程服务。打造光谷国际客厅,建成集全球创新资源汇聚、国际创新人才交流合作、多元文化交融体验、国际人才政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完善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功能,打造外籍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湖北武汉将实施十大关键举措,推动“世界光谷”建设全面起势,实施顶尖科学家引进培养工程是其中重要之一采取全球邀约、一人一策、量身定制科学家实验室等方式,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快速决策机制,以全球视野超常规引进顶尖科学家。鼓励高校实施全职讲席教授、冠名教授制度,引进国内外顶尖创新人才。坚持引育并举,加大对有志趣、有天赋、有潜力的青年科学家培养扶持力度,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人才。到2025年,引进培养全球顶尖科学家90名。到2030年,成为全球顶尖科技人才聚集地。(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bei.gov.cn/zfwj/ezf/202309/t20230925_4867070.shtml

9月25日,江苏省科技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通知》。《通知》提出,把持续深化科研人员减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集中三个月时间,按照应减必减、能减则减的原则,组织开展减负攻坚行动,有力有序、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针对当前科研人员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梳理6大重点事项

一是精简优化科研业务管理整合精简科研项目申报书等材料中的各类报表,减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基本信息、项目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等各类信息的重复填报,探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试行“无纸化”申报为突破口,抓紧有序分层全面推行,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项目纸质材料,只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待立项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围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优化升级,最大限度压减填报事项和工作量。

二是改革科研经费和财务管理。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在基础研究类中的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及面上项目、人才类和软科学研究等科研项目中开展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行包干制试点的项目,不再要求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发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支撑作用,组织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加大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开发力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辅助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日常运转经费或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选择部分高校院所开展试点,允许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

三是改进科研项目检查验收管理。扩大省属高校院所开展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试点范围,对提请验收的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试点单位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验收结题依据。合理制定科研项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避免交叉检查、重复检查,原则上科研项目立项满一年后方进行监督检查,一个年度内对同一项目监督检查不超过一次,监督检查结果本年度内可共用适用。

四是创新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建立“技术经纪”职称评价体系,畅通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培育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对技术转移人才的评价,着重评价技术评估对接、商务分析谈判、知识产权和技术实施管理能力以及技术转移绩效等实操能力。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在“揭榜挂帅”项目中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承担并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中的首席科学家,可推荐1名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组成员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合理评价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对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情况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避免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避免简单强调成果转化数量、金额。将横向科研、社会服务等评价指标与纵向科研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允许高校、科研院所根据高层次科研人员数量、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和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因素,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建立实施省级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精准支持编制已满的科研院所、承担重大攻关任务的创新平台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科研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编制保障。高校院所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遴选部分省属高校院所开展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试点单位可根据单位建设发展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自主确定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自主聘用。

五是便利外籍人才来苏创新创业。优化外籍人才来苏工作、居留手续,鼓励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办综合窗口,加快一网“通办”。推行工作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实行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资质省内互认。外国专家承担各类外国专家项目,对因特殊原因难以签署聘用合同或协议的外国专家,申报省级外国专家项目时可用聘请单位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替代聘用合同或协议。

六是营造更好科研环境氛围。建立健全科技政策辅导员队伍,培训一批熟悉科技创新政策服务人员,通过主动沟通、发放科技政策辅导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科技政策宣传辅导活动,帮助科研人员理解和应用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扩大赋权改革试点范围,研究制订《江苏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指引》,以产权激励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动力。面向省内科研人员免费发放科研文献服务

卡,开通维普、万方、中外专利检索分析预警平台、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等基础科技文献服务资源。加快科技管理数字化转型,以建设“江苏数字科技”平台为重点,集成整合各类业务信息系统,使用统一用户体系,进一步优化办事服务流程,统一输入、输出页面格式,压减需用户输入的信息种类和数量,全面推进科技行政权力事项、科技公共服务事项等办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着力全领域全链条全环节管理数字化转型,力争到2024年底网办率达到100%。(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9/25/art_82568_11024966.html

9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山东省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能导向使用制度,健全表彰激励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力争到“十四五”末,山东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5%;到2030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到2035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dong.gov.cn/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0ac45167309f4d4fb86ec6997d2704ec

9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加快引进和培养软件架构师、车规级芯片设计师、卓越工程师等紧缺高级人才,以及汽车软件、轻量化和电池原材料等基础研发人才。推进汽车与计算机、软件、新材料等跨学科建设。持续建设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专业制造等多层次人才培育机制,利用科研项目、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等灵活培养方式,支撑产业人才供给。(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tj.gov.cn/zwgk/szfwj/tjsrmzfbgt/202309/t20230928_6419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