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三问
作者:李白薇时间:2015-04-29 14:46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尹卓抵达驻地后引起记者追问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写道:“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在创新驱动发展走到关键节点之时,根据中央释放的信号,科技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今年两会,代表委员针对科技体制改革的讨论范围已经延伸到企业、科教单位及创新个体的联动,而核心始终是激发人才的创造力。

科研经费如何不再“重物轻人”?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创新创造关键在人。”然而长久以来,科技体制中“重物轻人”的现象却十分严重,这种现象仅从科研经费的使用上便可见一斑。

在全国政协小组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海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尹卓一语道出当下科研经费问题的症结:“财务上的一些规定,不是一线科研人员或科研单位提出来的。制定规则的人想象着人性是什么样,想象着怎么制约它,定了很多防止科研人员弄虚作假的条款,一定要审核你的预算和决算是否吻合,让你提前三年就把出国、开会、器材的每一笔预算都写出来。这可能吗?一个人造假是他违法乱纪;现在全体造假,是因为制度不合理,逼良为娼。”

因为“合规”而不得不舍近求远使用经费的事例并不少见。小组讨论会上,一位水利专家便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在野外勘探设站,20元请一位农民打个木桩很省事,但这样的钱没法报销,只有花大价钱请工程队。

尹卓认为,财务部门应该对科学家有起码的信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国家保密局副局长田静在提案中也提出,应当“从经费投入结构上充分尊重和承认人才的价值,实事求是地开支人员经费,引导科技人员把精力放回实质性的科技贡献上来”,“除人员工资薪酬外,其他用于学术交流、研讨、发表论文、申请知识产权等围绕人的智力活动的经费预算也应当充分保证,以切实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效率和产出”。

科研经费使用政策的不完善,导致的最严重后果就是犯罪。近年来,科技领域的科学家犯罪多出在经费使用上。一位高校校长在小组会上讲,他曾邀请一位检察长来校做报告,这位检察长开门见山地说:“如果按照规定,你们的教授有50%都要被抓。”这位校长说:“现在我们的许多做法都经不住检查。比如一位副教授要评教授,没有科研项目,就自费与一个单位合作设立一个项目。他以为是自己的钱,用起来比较随便,但他不清楚自己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自己的钱入了公家的帐,就不是自己的了,也要按科研经费管理要求来办。”

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分类管理科研项目,“对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充分尊重专家意见,通过同行评议、公开择优的机制遴选项目”。科技界代表表示,希望尽快促成政策落地。

如何让科技人员富起来?

今年两会,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郑惠强的提案叫“让更多的科技人员实现创新致富的梦想”。科技人员到底应不应该追求致富?这个问题不应当成为国家制定更加符合科技人员利益、改善科技人员待遇及环境的政策的前提。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所长(以下简称“北生所”)王晓东曾说,北生所的大部分科学家都是有科研理想的,名利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然而现实是,这些有理想的科学家往往被一套北京住房挖走了。“不少人是拗不过家属,被生计所迫。”王晓东认为,保证科研人员的利益,是科研人员安心从事科研工作的前提。

郑惠强在提案中指出,“在现行分配体制下,高端人才和科技人员的贡献与其收入和待遇明显不匹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全身心投入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想在现行的分配体制下说清科技人员的待遇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它牵涉到科技体制、经费分配等种种因素。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教授郑兰荪认为,目前高校教授和研究院所的科研骨干,收入并不低,但低层级人员待遇上不去。追根溯源,是院所对编制放得松,队伍越来越庞大。他认为:“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得变,没有淘汰机制,稳定支持就是养懒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潘建伟对这种说法表示认同,他说:“我国科研人员数量太多,美国是我们的一半,日本是我们的四分之一。如果对所有人都稳定支持,国力确实难以支撑。所以要有择优的概念。”

除了需要对体制和经费进行调整,还需要从科技人员出发,切身改善他们的待遇与环境。郑惠强以硅谷为例:“在国外,员工持股被称为‘静悄悄的革命’,苹果、谷歌、脸书……美国层出不穷的创富神话正得益于在硅谷被普遍采用的股权激励计划。”他建议,通过加快推进股权激励试点,让众多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期权收益、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和分红权等多种形式,既为科技创新做出贡献,又使个人获得财富成为现实。

两会召开前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其中“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内容引起了科技界广泛关注。

两会上,李克强强调:“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

科技人员到底该不该追求致富已经不是问题,如何致富才是问题。

科技体制如何简政放权?

多位代表委员反映,当前的科技体制无论从项目申请还是科研评估、考核、奖励而言,都很难适应科技创新需求。一位航天界代表说,他们最近准备与英国、瑞士联合参与欧洲的航天项目,欧盟已经同意,但我国的项目申请过程相当繁杂,不知何时能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副所长吴金水认为,科研项目立项体制必须改革。他建议,中国科学院可以设置灰霾专项、农业面源污染专项、小卫星专项等,让大家围绕一个方向持续十年、二十年地做下去。他说:“这肯定能出大成果,这就是长效机制。”

当前科研立项体制导致科研项目短平快式发展。吴金水说,这些项目“长的三五年,短则一两年”,为了应付项目过程中的年度、中期检查和评估,很多科研力量还被部署到低层次文章产出上,以保证数量达标。这就涉及科研考核机制,目前的考核机制尚未摆脱“看文章数量”的导向。这事实上是一个“行政化”问题。

田静在提案中写道:“高校和科研单位的‘行政化’是一个多年未能破题的改革难题,而且近年来还在加强,在人员待遇、学术交流、考核评价、成果转化等方面全面使用行政管理的标准,错误地引导科研人员片面地追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申报等形式化的成果,以尽快实现单位排名的提高和个人(行政化)岗位职级的晋升。”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晓轩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表示,近年来各类评价评审占用了科研人员大量的宝贵时间,越是优秀的科学家往往被评价占用的时间越多。

田静建议,在科研单位和高校,除专职管理人员以外,目前在“正处级”以下业务管理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再按照行政官员进行管理,在成果转化收益奖励、企业任职取酬、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都不受针对行政官员的政策限制,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特别是学术技术骨干专心致研和进行成果转化应用的积极性。

科协提案则呼吁,尽快建立创新评估制度,开展独立第三方科技评估工作,加强对创新环境及政策、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工程等经费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

被建议交给第三方的还有科技奖励工作。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黄力认为:“科技奖励工作由社会团体来做可能更加合适,国家可以考虑仅对得到广泛认可、在某一学科或领域真正做出卓越贡献的个别人进行奖励,类似目前的最高奖,也应最大限度减少不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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