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人才工作创新发展趋势与特点
作者:范青青 孙 锐时间:2020-06-30 15:57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杂志

近年来,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我国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党中央对人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各地结合实际,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在人才“引、育、用、留”等各环节着力创新,强化协同,释放体制机制活力,人才政策效应日益凸显。本文在梳理近期各地人才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地方人才工作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一、创新招才引智管理服务体制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深化人才引进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强化组织力,推动引才政策落实落地。

1.优化招才引智组织领导

武汉将招才引智列为“一把手工程”,于2017年成立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招才局”,强化全市招才引智工作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武汉市招才局与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采用“虚拟机构、实体运作”的工作模式,把以往分散在组织、人社、科技、经信等部门涉及人才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统筹整合,减少职能交叉,打造工作合力。在设立招才局之后,武汉市又挂牌成立了“武汉开发区上海人才工作站”,以上海市为“桥头堡”,通过建立重点产业高端专业人才数据库,在全球广揽英才。

上海浦东新区于2017年6月成立“海外人才局”。该机构整合海外人才政策制定与宣传、国外智力引进、外国专家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等相关职能,牵头制定顶尖科研团队认定标准和程序,推动外国人A类证件申办由5日缩短为3日,举行“海外华人精英浦东行”等活动。

2.探索建立人才工作企业集团

2017年8月,经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东省首家人才工作集团——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注册成立。这标志着广州开发区在引进人才、服务人才、投资人才、提升人才方面开启了新探索,为全国人才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公益性目标开辟了新路子。该集团是区属一级、准公益性国有独资企业,其创新性在于首创全链条人才服务模式,为人才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服务,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是首创。

2018年1月,深圳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并正式运营。作为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将具体承担前海人才政策宣传和落实、国际人才引进和联系服务、人才认定服务、人才交流活动组织等工作。此后,该中心将在前海设立“人才服务专厅”,为人才提供签证办理、就业许可、政策补贴等一站式服务。未来该公司还将提供人才落户、档案管理、高端人才寻访、教育培训等市场化服务。

3.创新区域引才模式

2015年,武汉推出“城市合伙人”计划,计划5年内引进10名产业创新顶尖领军人才、1000名产业领军人才、100名知名创业投资人、1000名各类天使投资人,培育集聚20万名青年研发创业人才,带动形成100万产业大军。这些人才经认定后可获得“服务绿卡”。这一措施不仅给人才提供了服务和保障,也为人才开通了一条创业投资的绿色通道。2017年,武汉通过聘请“招才顾问”(如小米科技董事长兼CEO雷军等6名知名企业家)、“招才大使”(如武汉大学校友企业家联谊会秘书长蹇宏等10人),聚集了一批世界顶级产业科学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知名投资人和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了“人才雁阵”,并与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结为“城市合伙人”。

2017年,武汉开创城市“校友经济”引才新模式,着力推进“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和“百万大学生留武汉行动计划”两大载体,提出“大学+”引才模式,通过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在汉高校合作,搭建全球武汉校友智力、资本回归平台,推动武汉实现赶超发展。2018年,“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走出武汉,在深圳举办首个国内区域性“双招双引”专场活动,借势粤港澳大湾区资智,助力武汉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以赛聚才、以赛引才”成为多地人才工作的新抓手。杭州自2015年开始连续举办五届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深圳2017年开始连续举办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上海2019年举办“创业在上海”国际双创大赛,山东省2020年举办中国(青岛)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各地通过探索以赛引才新模式,吸引聚集了大量人才和资本,带动了当地产业发展,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此外,山东、海南、厦门、石家庄、温州等省市陆续出台政策,鼓励柔性引才。2020年3月,山东省印发《柔性引进人才办法》,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五种主要渠道,重点引进全省经济社会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厦门发布的八大人才政策大礼包中包含对柔性引才企业的奖励和柔性人才的补贴。

4.推动产业人才互促发展

近年来,“以才引才,以业聚才”成为多地人才工作的新亮点。一些地方通过出台相辅相成的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助推人才和产业的互促发展。2020年,上海浦东发布《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并出台科技创新功能倍增和产业能级倍增行动方案。到2025年,浦东将培育形成六个“千亿级”规模的硬核产业集群,建成10个大科学设施,1家国家实验室,汇聚大批创新型人才。

2020年,广州南沙发布《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 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其中包括对高端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的人才补贴、人才公寓、出入境便利、人才入户与市民待遇、人才专属服务等激励政策。另有针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10条,包括实习补贴、学业补贴、就业奖励、落户补贴、创业成长奖励等。

2020年初,苏州“开放再出发”30条新政提出,对在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和苏州自贸片区急需的人才,年薪高于40万的,参照先进地区的政策给予奖励。2020年3月,《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发布,为帮助企业留才,奖励计划的覆盖面扩大到“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在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工作的关键技术骨干,不限定国籍,也可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奖励计划把“年工资薪金”作为申报条件的重要基准,体现了人才评价的“市场导向”。

2020年3月,山东省发布《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针对产业人才绘制了新兴领域和“十强”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每年确定3~5个重点领域,在省级人才工程中安排指标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此外,《措施》提出加快新工科专业建设,在资金投入、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培养新兴、交叉产业领域人才。

5.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近年来,多地出台激励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更积极地参与到人才工作中。2017年,苏州颁布实施《关于鼓励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企业通过专业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进一步发挥人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优势,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

2018年底,北京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服务有机结合”的模式和路径,出台了国内首个专门支持“猎头”发展的政策文件(简称猎十条),促进猎头机构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猎头机构在全球延揽急需紧缺人才。通过该政策,北京市2019年引入11名高端人才,京东方、北汽蓝谷、旷视科技、诺禾致源等北京市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寻访到急需紧缺人才。

2020年3月,上海启动海聚英才系列活动,采用“云上选才”的特殊方式招募选拔人才,并为招揽英才业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颁发“伯乐奖”。上海通过发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市场化作用,探索“不见面”全球引才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的新方式,实现单位、人才“云”端精准对接、双向选择,集聚全球英才。

 

二、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

近年来,为落实党中央相关政策精神,不少地方开始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双元制”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改革“1+X”证书制度,着重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端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1.深化双元制职业教育改革

近年来,北京、天津、江苏、四川、福建、辽宁等省市都在探索以职校为主体引入德国人才培养模式和标准,开展德国“双元制”教育本土化实践,在推进职业教育向高质量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了不错成效。

2017年1月,沈阳市教育局与中德新松教育科技集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开设中德学院,率先在全国以一个城市为主体实施了“双元制”教育改革。中德学院引进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促进企业和院校成为高端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并通过“双教师”“双教材”“双证书”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才培养、人才就业、企业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为职业教育注入新力量和新元素,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助力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2.加快“1+X”证书制度改革

2019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5月,各地申请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经全面涵盖首批启动试点的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学生20多万人。

职业院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为了响应教育部“1+X”证书制度改革,杭州中策职业学校与杭州地铁集团合作推出“2+2”双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批学生高二学年结束后被选拔至高职铁路院校进行为期两年的培养,后两年支持获得全日制自考或函授文凭,并要求获得岗位操作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学生被正式录用一年后可报销相关费用。绍兴财经旅游学校结合课改和教学诊断,在学生中开展丰富的专业体验活动,鼓励学生在同一专业下进行多岗位选择和跨专业选择。该校依托现代学徒制和校企合作模式,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3.强化高技能人才引育和激励

一是强化高端技能领军人才引育。天津于2019年4月开始实施“海河工匠”建设,明确提出要引进和培养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全市每年选拔100名优秀首席技师,并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奖励资助,此外,给予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最高50万元的奖励资助。2019年5月,山东公布将在2019年遴选2万名左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加快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江西于2019年2月发布《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江苏更加注重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进、培养、留用和保障,2019年5月出台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江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子女入学、就医就诊、体检安排、购买自用商品房等方面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三、深化职称与职业资格改革

近年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多部门出台关于工程领域职称和职业资格改革政策,证书直接对应职称、职称与职业技能可“互评”。在中央政策文件精神指导下,北京、上海、深圳、苏州、昆山等城市相继开始职称和职业资格衔接改革,其先行先试经验值得借鉴。

1.推动职称社会化改革

深圳于2013年起全面启动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将职称评审工作委托专业性的社会组织承担。截至2018年底,共有38家社会组织承接78个评委会、119个专业的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2019年3月,深圳发布《深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19项改革措施,大胆探索,向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更大范围地下放职称评审权,推动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满足产业高精尖专技人才评价需求。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打造“专业共同体”,建立真实可信的“职业信用档案”。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深化改革,推动实施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按规定范围在深圳提供专业服务。在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的专业资格管理领域,探索专业资格双向交流认可。

2.推动人员自由执业

2019年8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对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人才引进与管理作出规划。《方案》的一个重大突破在于推动了“人员自由流动”到“人员自由执业”的转变。《方案》放宽了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让一定范围的外国专业人才能够在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内备案后自由执业、让境外人士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2019年11月,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方案》基础上提出人才工作48条措施,促进新片区人才集聚,推动人员自由执业。在促进海外人才引进方面,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提出实施境外人才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境外人才备案后可在新片区执业、鼓励在读外籍留学生兼职创业等16方面优惠政策。

3.推进职称与职业资格接轨

为拓宽海外人才在华职业发展空间,苏州于2017年11月出台《苏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办法(试行)》,选取79个工程技术类国际职业资格,形成比照认定国内对应职称清单。凡是取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苏州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在符合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不用再参加逐级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国际职业资格与对应职称的衔接认定,使我国的人才评价制度更加积极开放。

2019年11月,广东省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从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领域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2020年初,广东省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推进深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明确提出要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认可先行先试。

2019年12月,深圳前海发布的《关于以全要素人才服务加快前海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前海将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将前海作为港澳与内地执业资格制度衔接的试点基地,按照“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原则,率先建立港澳专业人士执业“深港通”机制,允许港澳专业人士经备案后,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务。在一些垂直领域,比如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试点,将支持港澳律师扩大执业范围;在港澳会计师事务所,将采用更加灵活的管理办法,减少合伙人有关限制;在医疗领域,拟放宽医疗机构和港澳医师准入条件;在建筑领域,拟共同认定一批等同于内地同类特级、一级资质的香港建筑工程机构,直接参与前海政府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4.推进海峡两岸职业资格互认

福建平潭于2017年12月在全国首创“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的举措,直接推动了海峡两岸职业资格互认。2018年6月,全国首张“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采信证明”在平潭颁出。同年,人社部批复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这5个社会常用工种,对台胞直接采认其技能水平,只进行理论考试,合格者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发的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9年5月,平潭已向台胞发放了300多本采信证明,该举措前期已在福建省推广。平潭的先行先试为两岸职业资格交流融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案例。

2019年2月,昆山开始实施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工作,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台湾地区申请者直接发放相应职称证书。为便利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激发其创新热情,昆山选定台湾地区51个技术师资格和17个技师资格作为比照认定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打通两岸人才职称通道。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进一步简化了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同时,昆山还引进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标准和培训资源,计划每年为台资企业培育4000名以上紧缺高技能人才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四、加大人才安居落户保障

2017年以来,成都、武汉、西安等城市纷纷出台和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在推动人才落户安居方面持续发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4月,全国共有包含常州、海口、西安、南京、深圳、芜湖、呼和浩特在内的近30个城市陆续出台了人才新政,通过降低人才落户门槛、给予购房租房优惠、加大人才落地补贴等措施,引进、留住人才。

1.降低人才落户门槛

深圳早在2016年就首开先河,大幅调整落户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全面优化人口结构,对人才入户数量不设上限。2017年,深圳发布首个积分入户办法,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打开一条全新的落户通道。北京在2018年出台政策引进10类优秀人才,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此后不久,北京公布最新积分落户政策,进一步拓宽了落户渠道。同年,上海公布落户新政,13个科技领域的人才及其家属可直接落户上海;在积分落户的基础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所学校毕业的本科生即可直接落户上海。

除一线城市放松落户政策外,武汉、西安、成都、杭州、济南、呼和浩特等二三线城市打出了“零门槛”落户招牌。南京出台政策规定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可凭毕业证书落户,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落户。长沙、成都、南京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天津、青岛也出台新政实行“租房即可落户”政策。2020年3月,青岛推出“聚青行动计划”十条举措,吸引大学生“来青、留青、回青”创新创业,首次将人才落户门槛放宽至本科毕业学年大学生。

2.给予购房租房优惠

南京于2018年出台的政策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此后,南京市再次出台政策明确,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安居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000元提升至2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安居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进行供应。珠海于2018年出台“英才计划”,来珠创新创业的两院院士等顶尖级人才可直接享受200万元奖励、600万住房补贴。深圳于2019年更新“孔雀计划”,引进的A类人才可享受14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10年后可以拥有房屋产权,或者领取1000万元人民币的住房补贴。武汉于2017年创新提出了“房票”的概念,明确规定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进一步放宽了对买房的限制。武汉还发布政策规定“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的水平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的水平租到租赁房”。南京进一步扩大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安居保障覆盖面,企业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限长达5年。呼和浩特实行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往届3年及以内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满足一定条件,可在呼和浩特科技城范围内半价买房,首付比例最低至20%。成都出台政策,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成都应聘可在青年人才驿站免费入住7天,此外,政府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杭州、东莞、郑州、长沙、西安、秦皇岛、海南等地也都提供人才公寓和租赁补贴等,针对不同层级的人才实行多样化的购房租房保障。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进一步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本科生,该补贴对于台湾地区人才也同样适用。广州市白云区出台政策,在白云区内工作一年并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即可在白云区钟落潭、人和、江高、太和四个地方直接买房。

 

五、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聚焦提升科研绩效、优化分配机制、推进成果转化、完善科研管理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积极落实中央政策精神,探索优化科研管理,改革科技奖励制度,进一步下放科研自主权。

2017年3月,广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科研院所可从直接费用中开支本项目在编人员的人员费,保障参与科研项目的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切实解决了科研经费重物轻人的问题。同时,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该《实施意见》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可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此外,该《实施意见》进一步下放预算项目调剂权限,下放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更便于科研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2019年5月,北京公布《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在指导科研单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科研人员的技术路线决策权落实到位、推动项目过程管理权落实到位、明确科研人员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办法、明确科研人员兼职的操作办法、明确有关项目经费的细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任务分工,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2020年3月,广东省印发《广州科学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制,赋予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人才举荐权,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六、实施更开放的引才政策

自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就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化、长短期居留等开展试点探索,实施了一系列更加开放的政策。

2018年2月,中组部等5部委与北京市联合出台了“中关村国际人才20条”,在外籍人才担任法人、承担科技项目以及提名政府奖项资格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同时在人才计划配额制、外籍人才聘任、国际博士后培养等方面开展相关试点探索。2020年1月,北京发布《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急需紧缺”外国人才认定办法》,重点面向本市科技、金融、教育等重点领域和高精尖产业法人机构,对其聘用的急需紧缺外国人才但现实条件尚未达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经认定后,可以按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办理与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对学历、工作经历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实行“容缺受理”,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2018年1月,上海先行先试,推出“上海出入境聚英计划(2017—2021)”,在上海每年陆续出台一批出入境政策,并重点引进急需紧缺的、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外籍高端人才。2018年4月,上海浦东发布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新政“35条”,率先试点上海自贸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这突破性地将永久居留推荐权下放给承担国家、市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负责人,同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外籍人才创新创业方面进行了多方面试点探索。

近年来,广东省在推动粤港澳人才合作方面取得新进展。其中,深圳前海积极建设深港合作平台,设立前海深圳国际仲裁院,对认定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对250余名境外人才兑现了个税补贴,放宽港澳专业人士执业门槛,先后引进香港10多类专业人士执业从业;珠海横琴实施“港人港税、澳人澳税”差额补贴政策,推动珠海-澳门旅游职业资质互认;广州南沙开展28个工种的技能人才“一试三证”培养试点,深化实施人才绿卡制度。这些政策探索进一步增强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集聚力和国际竞争力。

2019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深圳市将在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5年时间里,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人才需求和界定差异,该政策赋权广东省、深圳市确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和补贴方法。这解决了长期困扰在粤境外高端人才的税负问题,将在较大程度上激励境外高端人才进一步在粤集聚。前海除了继续落实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境外人才税负外,还将实施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奖励计划,对为前海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根据直接经济贡献分类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在境外高端人才保障方面,广州、珠海对境外高端人才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深圳放宽部分港澳台及外籍专家参保缴费年龄限制,在境外高端人才保障工作上迈进了一步。

 

七、加快升级人才服务工作

推进人才工作市场化、国际化,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大力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化,通过强化人才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人才吸引力。

2015年初,杭州推出“人才新政27条”,并制定45个配套细则,在全市推行“店小二”式服务人才(专家)制度,促进了人才集聚。近年来,杭州通过推进国际学校建设、推动与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等工作加快城市国际化步伐,并为每一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医疗保健资源的同时配备健康顾问。此外,杭州为重点人才提供精准服务,通过专门设置一支“店小二”(代办员)队伍,在明确代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为重点人才提供项目代办服务。

2016年5月,嘉兴市委组织部牵头设立一个集政策信息、投融资对接、招聘服务、法律咨询、市场对接等各类资源互联互通互享的人才服务平台——“红船服务”总联盟。为了给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红船服务”总联盟不断完善组织服务构架,实现资源有机整合,搭建人才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平台。目前总联盟涵盖侨商服务联盟、金融服务联盟、校企合作服务联盟等12个子联盟、9个县(市、区)分联盟、19家职能部门、3家高层次人才社团和4家签约社会服务机构,陆续组织开展了“人才夜市”“金融服务专场”“红船服务日”等97场服务活动,解决问题400多项,参加活动者达到4000多人次,得到了人才、企业的一致好评。

中关村作为国家级人才特区,聚集了大量的海外归国人员和外籍高端人才。2017年,中关村管委会在中关村创业大街上挂牌设立“中关村外籍人才服务窗口”,外籍人才在京创新创业更加便利。“中关村外籍人才服务窗口”采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专业服务”的协同模式,为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咨询、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及雏鹰人才计划等政策咨询和服务。同时,服务窗口还为外国人才提供包括企业注册、财务服务、税务服务、法律服务、投融资服务、孵化服务等保障创新创业的服务。2019年初,中关村探索开展人才代办(含协办、陪办)服务工作,设立人才代办工作站15个,共配备代办专员30名。通过实施代办员代办制度,尝试为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提供精准服务,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在中关村创新创业。

 

八、持续推进人才发展立法

近年来,部分省市积极探索人才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引领、服务、保障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才集聚与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针对人力资源市场中的人才流动问题,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深圳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以立法引领和推动人才工作改革创新。该条例打破了户籍、年龄、身份、人事关系、职称体系等影响人才合理流动的壁垒,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从2017年开始,将每年的11月1日定为深圳人才日。

珠海于2013年颁布实施我国首部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通过立法来保障珠海的人才事业发展,形成了人才投入的刚性约束、人才开发的法定职责,在全国形成了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该条例为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夯实了法制基础。

石家庄于2018年11月1日颁布实施我国省会城市首部促进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开启了石家庄人才发展的新篇章。此外,该条例明确将每年的11月6日定为“石家庄人才日”。

山东省于2020年3月审议通过《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就人才培养与开发、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评价与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该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范青青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研究实习员;

孙锐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