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
作者:章伟光时间:2015-11-25 17:48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

新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新《转化法》”)强调,要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本人作为一位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者,对此感触颇深。

 

从创意到产品,路还很长

从一个创意或者科研成果到成为真正面向市场的产品,中间要走一段很长的路,不是写篇论文、做几次实验或者一次性买断就能实现或者成功的。

从创意到产品,尤其是科技型产品,若要把它产业化,科研人员必须全程参与、跟进成果转化的进程。形成产品不同于单纯的科学研究创新,发几篇文章便可,而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对工艺细节格外敏感,需要原始发明人才对所有工艺细节严格把控,一步一步地进行工业放大,才能形成真正的产品。还要拿到市场上去检验,市场是最好的试金石,真假优劣一验便知。

企业一定要改变观念:如果打算一次性买断一项技术就立刻能赚钱,这是不可能的。只有企业技术人员与原创科研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成果的顺利转化。既然有这样大的风险,有的企业家就提出让原创科研工作者就某个待转化的科研成果给出产业化保证,那也是不切实际的,作为初创型的科研成果谁敢担保一定能成功转化为市场认可的产品?

所以,对于企业家来说,第一,要认识到技术创新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事先做好风险评估才是上策。

第二,一定要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要把企业自身的技术力量与原创科研人员的力量结合起来,发挥企业对规模化生产的技术优势,在工艺放大过程中共同不断地创新。

第三,以企业为主体,产品直接面向的是市场,这决定了企业在整个成果转化中的主体性以及不断发展成果的自发性。除了产业化、硬质量要过关外,企业时刻考虑成本。即使有了初步发展,在竞争市场有了一席之地后,也还要为降低成本进行工艺改进。一个好的产品,只有持续地坚持工艺改进,才能真正地开拓出自己的市场。

 

从科研人员到产品经理,双统筹

奥本·海默可誉为典型的“高级产品经理”,在美国历史上,奥本·海默被称作“原子弹之父”,他最大的贡献并非在于他是一流的科学家,而在于他说服美国军方投资做原子弹。在科学家有80-90%把握的情况下,奥本·海默对政府的游说就显得格外关键:美国只有一条路可以选——如果自己不做,德国人就会做,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是一个从高校走出来的科研人员,现在正努力担当一个产品经理的角色,即把一种手性化合物分离技术,即实现手性药物分析分离的产品——分离材料与分离柱,推广到市场上,使人们用药更安全更有效,这需要将科研、市场做到双统筹。高校、科研院所的年轻科研工作者最缺的就是经费,新《转化法》里也强调要为促进科研与市场结合提供支持,希望这些年轻的科研人员在最有创意的时期,不要因为缺钱而耽误自己的创意研究,而我自己也打算待条件成熟时,设立科研基金,专门支持那些青年科学工作者去做创新性研究。不仅仅是孵化这些初创成果,还要追踪这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同时,还要将市场与产品的信息反馈回科研环节,要保证不跟市场脱节,坚持做到市场和研发统一。

 

从政府资助到风险投资,必经过程

政府无偿给一些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给民营企业资助,对社会是有益的。一个新兴技术,刚诞生时主要靠政府去支持,民间资本是不太愿意冒这个风险的,要依靠政府资金来推动,比如我创办的企业——研创手性科技,现在就不完全是民营资本了,国有股份达到30%。当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后,其他风险投资也就进来了,这时开始创造价值,源源不断地反馈社会了。

新《转化法》提出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与孵化等做法都是非常好的,需学习和引进国外的一些模式,如美国就有很多这样的孵化器,特别适应中小企业新兴技术的成长。新兴技术在孵化器里面是允许失败的,没做成功可以关门,是正常的,这种思路也是健康的。管理者要淡定,就算公司达到一定规模,风险也是时刻存在的。现金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资金如果没及时回笼、资金链断裂,已有的企业大厦很快就会倒塌。

 

章伟光

广东研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研创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创始人、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