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疆科技人才发展的对策研究
作者:刘 玲 王雪芹时间:2016-02-24 10:37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

   科技人才是国家或地区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是推动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期间,新疆科技人才队伍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影响着新疆的创新发展。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在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机遇期,分析新疆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新疆科技人才队伍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为新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的科技人才队伍提供决策参考。

    一、新疆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1. 新疆科技人才数量呈现缓慢上升趋势

    从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看,新疆企事业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从2010年的40.77万人增长到2014年的46.77万人,增长了6万人,年均增长3.5%。从科技活动人员数量看,2014年新疆科技活动人员为7.13万人,较2010年增长了18.58%。从R&D人员投入数量上看,2014年新疆全社会口径R&D人员投入2.83万人,较2010年增长了34.21%;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从1.44万人年增加到1.57万人年,增长了8.9%,R&D人员中的研究人员为10264.8人年,较2010年增加943.8人年,年均增长速度为2.44%。因此,新疆科技人才的数量整体呈现上升态势,但增速缓慢。

    2. 科技创新人才的学历层次逐步提升

近年来,研发人员中,硕博人员比例逐年升高,已超过3成。在科技活动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从2010年的3.28万人增加到3.78万人,增长了15.28%。在R&D活动人员中,硕博士学历创新人才所占比例从2010年的24.73%增加到33.31%,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尤其是博士人才,2014年比2010年增长了110.29%,硕士人才也有较大幅度增加,增长了73.19%。由此看来,新疆科技人才的学历层次在逐步得到提升。

    3. 科技创新人才结构和布局现状

    从部门分布看,科研人员主要分布于企业,2014年新疆的企业R&D人员为7852人年,占全疆R&D人员的比重为50.14%,分别比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占比高29.7和27.8个百分点。从地域分布看,科技活动人员和R&D人员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地区,比例达到40%以上;从行业分布看,企事业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占比最多的是卫生技术和教学人员,占到总数的80%以上,其次为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分别能占到10%以上和6%以上,科学研究所占比例除2011年达到1.6%,其余年份均在0.5%左右;从产业分布看,在新疆地方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第一产业占8.74%,第二产业占5.49%,第三产业占85.76%,可见新疆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中,尤其集中在教学人员中。

    二、新疆科技人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科技创新人才总体数量少,高层次人才缺乏

    虽然新疆的科技人才数量总体上呈现增长态势,但是增加速度较为缓慢,增长速度与全国同期平均增长速度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例如,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在全国的排名从28位下降到29位,与西北五省相比,始终位列第3,高于青海和宁夏两省。除总量不足外,新疆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还很缺乏,目前,新疆两院院士增加到7位,院士后备人才20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新疆重大科技专项的首席专家143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160余人,新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和增长速度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 科技人才结构不均衡

    一是地域分布不均衡,新疆R&D人员主要集中在天山北坡经济带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石河子拥有的R&D人员数量在全疆排名第三,占到了全疆R&D人员的70%以上,而南疆4地州的R&D人员仅占全疆R&D人员的4.5%。南疆4地州科技创新人才较少,影响了该地区科技的发展。二是行业分布不均衡,从企事业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最多的是卫生技术和教学人员,科学研究人员所占比例很低。三是产业分布不合理,从事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

    3. 科技人才经费投入不足

    2014年,新疆R&D经费共计49.16亿元,其中人员劳务费仅为11.85亿元,占R&D经费内部支出的24.1%,R&D人员人均R&D经费为31.39万元/人年,比2010年增加了12.86万元/人年,年均增长速度13.63%。近年来,新疆R&D经费支出额持续增加,R&D人员人均经费呈上升趋势,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4. 科技人才发展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科技人才引进机制缺少优势,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方面缺乏自主权,往往各种因素的限制,很难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同时引才程序复杂,引才成本很高,引进的人才不能给予相应的岗位和待遇,造成人才的流失。二是科技人才培养途径单一,当前的培养方式主要以项目的形式培养人才,缺乏更多的培养手段,在人才培养中产学研3者相互独立,联系不够紧密,造成成果实用性差,转化率低。三是科技人才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目前新疆没有建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科技人才经费的缺乏,同时对科研人员付出的科研劳动在科研经费中所占比例较低,导致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成果不能转化成收入,一定程度影响到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新疆科技人才发展的对策建议

    1. 藉科技援疆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与大院大所合作研究机制。国家给予倾斜支持政策,支持发达省区把新疆同领域的研究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国家科技项目,结成一对一帮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培养新疆科技创新人才共同成长。

    建立与国内科技人才交流长效机制。发挥院士、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实行对新疆科技创新人才的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培养,建立联系沟通、学术交流的桥梁,帮助新疆科技人员组建创新团队,相互学习、相互支撑,共同发展。鼓励国内高校与新疆高校、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签订对口合作协议,以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中短期进修等形式共同培养新疆科技人才。鼓励新疆科研院所与国内科研院所共建研究中心,以项目为纽带,培养新疆科技人才。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设立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生,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支持科技人才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流动或双向兼职。设立面向企业创新人才的客座教授、研究员岗位,选聘企业高级专家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实践方面课程的教学任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有计划、分批到合作高等学校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交流与合作关系,选派科研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企业进行实践培训。

    建立产学研合作培养机制。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定向培养技术创新人才的机制。依托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双导师制”。

    搭建科技人才培训、学习与交流的平台。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强化培训工程”,加强对科技管理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特别是基层科技人才等各类科技骨干人才的培养。每年选拔一批科技人才为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学习、交流和培训。

    加大对基层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一步统筹科技计划项目资源,尤其是做好针对基层科技人才发展需要的计划项目要向基层倾斜。通过举办各种各类科技人才培训班,加大对基层科技人员的培养。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的学历提升计划,分期分批选择骨干,到科研院所进行研修和深造,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基层农业推广骨干,同时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特设岗位计划,吸纳高校涉农毕业生到县乡农业推广机构工作,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补充机制。

    2. 优化科技人才引进机制

    围绕加快构建新疆特色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依托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大型企业和国际国内合作交流项目等,广泛开展招才引智、招商引才和柔性引才活动,吸引各方各类人才投身新疆开发建设。

    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短时期内很难拥有大量的科技创新人才,因此,建立“互联网+科技人才”机制,在不改变人才所处地理位置和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完成人才智力的引进与使用。可以各种全国性及国际性学习交流为基础,全方位吸纳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特别是与新疆经济发展方向有关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国内外新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库,全面、动态掌握库内人员的详细信息,力争以此为媒介,实现外部智力成果在新疆的落地生根,形成智力引进与输入的良性互动,逐步扩大引智的规模及范围,提高引智能力,进而期望这些科技创新人才为新疆科技发展谋贡献。

   给予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引进科技人才的自主权,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或硕士学位以上人才,可不受单位年度增人计划指标和工资总额的限制,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限制。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经单位申报,入选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按照《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改善优化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疆创业的政策、生活和工作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新疆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来疆创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畅通引进人才来疆创业的“绿色通道”,给予创业资金支持,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和工商税务服务。对于携带创新项目或创新技术的来疆创业的科技人才在科研条件、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积极为引进人才提供特定的生活待遇,妥善解决他们的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3. 强化科技创新人才的投入保障

    在提高R&D的投入强度的同时,还应特别注重科技人才投入。把社会公益研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技术研究和战略产品研究的投入与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密切联系起来。构建新型多层次科技投入机制,创新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和科研管理方式,拓宽科技人员的培养渠道,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开发资金,允许企事业单位从上年度收益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作为人才培养、引进、激励、保障等方面的专项经费。对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允许按建设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开发方面的主体作用。允许科研机构通过横向合作提高科研经费的收入,并用于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比例或允许科技人员在研发项目中提取项目经费预算范围内的人员费,以增加科研人员的收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科技创新人才发展事业,支持社会组织将人才作为资本进行投资、开发和经营,鼓励个人投资,吸引社会资金向人才发展事业集聚,形成经济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模式。

    4. 改进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改进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方法,建立以创新为主要价值取向与尊重人的个性化发展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形成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科学评价体系,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政府逐步退出科技创新人才评价的具体工作,改由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办法。注重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将人才评价作为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分配制度和奖励体系。研究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建立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机制。要将提高个人收入、奖励股份、给予重用、奖励学习机会等,作为奖励人才的手段加以实施。同时,激励要向创新型人才倾斜,为人才实现自己的理念和价值,加大创新成果、提高创新效益提供条件。

    改进科技奖励制度。完善奖励评审办法,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制度。设立“自治区杰出青年奖”、“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新疆青年创业奖”等奖项,奖励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及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青年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人才奖项,允许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对优秀人才给予多种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5. 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为科技人才成长搭建平台

    建立“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国际化的科技人才。在全区集中建设一批引领科技、集聚产业、培育人才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载体。积极引导援疆省(市)国家级高新区和大学科技园,在新疆各类产业聚集园区设立分园、建立研发基地和产业基地;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技术创新联盟,使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成为培养高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培育创新创业集群的创业孵化基地。


本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科学计划项目

“推进新疆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