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培养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新兴学科发展
时间:2017-01-25 09:57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

简介: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是国家林业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业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重大公益性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着重解决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目前全院设有19个独立法人研究所、中心,13个非独立法人机构,20个共建机构,60余个业务挂靠机构,分布在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院以来,在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林业重大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林科院”)紧紧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贯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在新兴领域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人才激励机制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以学科建设为前导,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中国林科院在原有19个法人研究机构基础上,探索成立了荒漠、湿地、盐碱地、城市林业、林业碳汇、寒温带林业等13个非法人独立研究机构,并开展了森林培育、森林生态和木材加工3个学科群建设试点,调整科学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学科布局。

强化产学研结合,建立新型技术创新平台。组建了“木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聚全国34家龙头企业、6家高等院校、4家科研院所,组织实施“林木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科技任务,突破了低等级木材高效加工、家装材增值制造、木材清洁制浆等共性关键技术,促进了生物基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建的“生物基材料”和“桉树”联盟被列入科技部2013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培育名单。

开展院地合作,推进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先后与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共建机构与示范基地22个,实施合作项目300多个,有效地促进了林业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先后派遣500多名科技特派员深入林区和企业,通过兼任研发骨干、开展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协助企业攻克关键技术瓶颈,帮助林农增收致富。


二、加强机制创新,为人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在国家林业局《高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支持下,中国林科院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人才3名,平均年龄40岁,并在住房以及工资待遇上实施特殊优惠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立了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编制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规划》(2011—2020),出台了《中国林科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设立了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对重大科技成果奖励特别设立发明专利奖项,做到切实保护科研人员的权益。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制定《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对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取得的重大成就的项目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建立了国家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对获得国家科技奖的个人给予8-20万元奖励;对在SCI论文发表方面根据论文水平和影响力给予不同奖励。同时,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收益分配比例最高达到80%,大幅增加了对科研骨干的激励。


三、强化青年人培养,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修订“杰青”评选办法。自2008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杰出青年评选。前4届中有27人已成长为学科骨干,有1人入选“万人计划”,1人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3人获得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人入选“万人计划”,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9人入选国家林业局“百千万人才工程”。2016年,修订“杰青”评选办法,进一步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鼓励青年领军人才开展自主研究,强化青年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策权。

实施“优青”培育计划。为加强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培养,2016年制定了“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以项目资助的方式,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国家基金,开展自主创新研究,并在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团队建设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对入选的青年科研人才加大扶持力度。

近年来,以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动力,中国林科院在科研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发展中取得显著的成就。在未来的发展中,要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单位的功能定位,推进分类管理,不断深化改革,攻克体制机制深层次障碍,逐步解决管理自主权不够、机构定位不清晰、人员经费不足、编制调整受限以及学科发展滞后等问题,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更大发展。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供稿,陈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