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政策信息要览
作者:姜柏彤 杨 锐时间:2017-02-24 10:10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


一、科技人才政策

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大会并向获奖者颁奖。此次大会共授奖279个项目、7名科技专家和1个国际组织,其中,授予赵忠贤院士、屠呦呦研究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1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3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向外资企业开放,支持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资、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创业发展。

119日,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要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深化全方位协同创新;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1229日,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共524条,明确科技报告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以及共享使用等相关办法,推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

113日,中组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共950条,明确了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总体要求、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任期管理和考核评价要求、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措施以及退休退出等规定,主要适用于中央部门所属和省属科研事业单位。

120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六大任务:主动适应需求,动态调整优化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实力;拓展育人途径,推动培养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二、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13日,江苏省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综合管理政策体系、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布局合理的评审网络体系、缜密高效的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计划利用2-3年时间,把全省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全部修订一遍,建立体现行业特色、专业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评价,并将合理界定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17日,天津市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理顺政府、市场和用人主体“三个关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突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面向海内外积极引才聚才,改进人才培养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评价机制作用,构建更加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等。

113日,四川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需使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明确了科研人员科研项目的劳务费开支范围,且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在项目资金预算上,简化预算编制,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改进对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的留用处理方式。


三、政策要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主要政策点:

1.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2.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2)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其他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4)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5)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3.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评价。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严肃评审纪律,加强评审监督。

4.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同时,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