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五年”人才辈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科技奖励成就综述
作者:秦全胜时间:2018-02-12 11:03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杂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不断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中共中央于2015年12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6月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充分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了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我国早日建成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注入更强劲的动力。科技奖励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奖励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对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推动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提升国际地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极其重视一年一度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历届奖励大会并为最高奖获得者等颁奖,李克强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表彰为我国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5年来,国家科学技术奖共评选出1476个项目和41位科技专家。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7人;国家自然科学奖219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21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339项,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326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918项,其中特等奖14项、一等奖108项、二等奖796项;共有来自14个国家的34位外籍科技专家和1个外国组织、1个国际组织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一、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不断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并于2017年6月9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规范程序”已成为科技奖励改革的新思路。主要在以下7个方面持续推进改革。

1.积极探索推荐提名制度改革。一是拓宽专家学者推荐渠道。从2013年开始,专门为40岁以下青年学者主持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开辟了专家推荐渠道,可由3名以上国内知名同行专家(至少有1名院士)联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不受推荐指标限制,为青年科学家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2016年,拓宽了自然科学奖专家推荐的渠道,在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中,专家提名占35%左右,在评审通过项目中,专家提名占23.8%。2017年,在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中,专家提名84项,占比40.2%,在评审通过项目中,专家提名19项,占比54.3%,而且两个一等奖项目全部由专家提名;进一步拓宽了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专家推荐的渠道,在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中,专家推荐64项,获奖12项,分别占推荐总数和获奖总数的30.3%和24.5%。专家推荐已成为重要的推荐渠道,而且推荐项目质量显著提升。二是拓宽学术组织推荐渠道。近年来,逐步完善专业学(协)会推荐资格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适度增选部分优秀学术组织作为推荐单位。截至2016年,累计35个学(协)会通过动态遴选机制参与推荐工作。2017年通过中国科协推荐和对社会力量设奖单位的考察择优,动态遴选了24个学术团体作为推荐单位。这些举措,既为优秀成果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也为实行提名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2.逐步完善推荐制度。一是强化推荐方主体责任。2014年,建立了推荐单位的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连续3年获奖数为零的推荐单位,不直接下达推荐指标。2015年,对近3年获奖率低于平均值而且连续2年有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的推荐单位,减少指标,初步建立起与之相挂钩的推荐指标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强化推荐单位(人)的责任,严格要求推荐单位(人)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推荐的项目(人)进行客观评价、阐明推荐理由。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推荐方的责任感,提高了推荐工作的质量。二是限制完成人频繁报奖。为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沉淀积累和实践检验,对完成人报奖间隔年限出台了严格的规定:2015年规定2013年、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同时继续规定每人每年只允许作为1个项目的完成人;2017年规定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遏制了部分完成人搭车报奖、拼凑报奖的现象。三是遏制论文堆砌。强调论文论著的质量,不以数量论英雄,减少对论文专著数量的要求,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评审的论文专著数量,从原来的“不超过20篇”减少为“不超过8篇”,力求营造求实创新、“重质量、轻数量”的风尚。

3.逐步建立小同行专家评审制度。2012年,启动小同行专家审读试点,在国家自然科学奖中选取2个评审组,用小同行专家审读评议替代网评,以审读评价的结果确定进入初评会的答辩项目。2013年,小同行专家审读试点范围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奖80%以上的项目都进行了小同行审读,同时对审读程序、分组、评议和计分规则进行了规范。2014年,小同行专家审读制全面推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奖,每个审读组有5名以上专家参与评价并撰写审读意见。2015年,在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中也推行同行专家审读制度,审读意见带入会评,成为量化打分的有效补充,供后续专家参考。

4.不断完善评议方式。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6年首次增设学术咨询环节,书面征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对初评通过候选人的意见;对国家自然科学奖,继续坚持海外专家函审,国际同行意见作为后续评审的重要参考;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2014年开展行业咨询试点并于2016年实现所有领域全部覆盖,研究完善经济效益抽查工作规则,2015年开始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机构对随机抽取的初评通过项目进行经济效益核查试点;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书面征求有关驻外使领馆对评审通过候选人(组织)的意见。2017年,根据专用项目所属的学科专业,进一步细分了评审组,并专门设立了“基础及前沿技术”评审组,支持鼓励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基础前沿的科研成果。同时,进一步加强专用项目的保密审查力度,凡是可以在通用评审的项目,一律转到通用组评审。

5.试行定额评审制度。近5年来,三大奖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总数已控制在300项以内。经征求相关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意见,并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的综合考虑,2017年试行授奖数量总额控制,将国家自然科学奖数量控制在45项左右,国家技术发明奖数量控制在65项左右,三大奖总数不超过300项。按照上述规则,2017年在评审委员会阶段对国家技术发明奖试行了差额投票,差额9项,为进一步完善定额评审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6.不断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一是不断完善公示制度。2012年要求所有项目推荐前在推荐单位及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推荐公示。2013年建立了完备的推荐、受理、初评三次公示制度,扩大公示内容信息。2014年对推荐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2016年进一步扩大了三大奖公示内容,增加了对第三方评价、完成人(单位)间合作关系等内容的公示。2017年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和评审流程,增加对知情同意证明等内容的公示。二是不断扩大评审旁听参与面。2014年探索建立了公众旁听制,在初评会期间,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院院士和专家学者代表,到评审现场旁听,并进行交流座谈,听取意见建议。2016年首次采用申请制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拉近了国家科技奖励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增强了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认同感。三是坚持初评结果新闻发布制度。2015年首次采用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公布初评结果,并首次公布会评专家名单。每年初评会后,组织召开了国家科技奖初评结果公示发布会,在科技部和奖励办网站同步公布三大奖通用项目的初评结果和评审专家名单,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7.持续在纪律建设上下功夫。一是网络评审实行全盲管理模式。2013年试行、2014年正式实行网络评审全盲管理模式,综合运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通过随机遴选评审专家,专家姓名以编号代替,随机分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评审专家仅通过短信平台进行交互等一系列措施,严格保密评审专家名单,减少了管理环节泄露评审信息的风险。二是明确评审活动中4个行为主体的纪律要求。2015年重新修订和发布实施了《初评专家遴选方案》《网络评审封网工作流程》《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评审活动组织者、推荐方、评审对象和评审专家等4个行为主体的纪律要求,强化对奖励办自身的纪律要求,强化推荐方主体责任,对评审对象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对评审专家违反规定的情况认真处理。签署承诺书,接受全程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信誉档案。三是健全关键节点监督制约机制。在评审活动中,所有节点遵循“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章办事”的原则,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最大程度杜绝人为操作的可能性。除了坚持评审驻地实行半封闭管理、相关人员手机集中封存、计算机操作记录留痕、评审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等常规措施外,进一步在纪律建设上下功夫。2017年评审期间,除监督委员会现场履行监督职责外,驻科技部纪检组长亲自带队到评审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办公室也连续2年到会视察,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科技奖励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奖励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奖励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对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推动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提升国际地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基础研究迈入世界科技发展前沿。与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曾经多次空缺、连续空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3年以来,已连续5年都有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产生。由中科院物理研究所赵忠贤院士等人完成的“40K以上铁基高温超导体的发现及若干基本物理性质研究”项目,荣获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及201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确立了铁基超导体是新一类的非常规超导体,在国际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激发了世界范围内新一轮探索和研究铁基高温超导体的热潮。由清华大学张尧学院士领衔的科研团队完成的“网络计算的模式及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荣获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在国际上率先提出了“透明计算”的概念,突破了冯•诺依曼结构的局限,成功研制出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超级操作系统和一系列具有原创性与系统性的重大创新成果,对促进我国计算机及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潘建伟院士及其团队完成的“多光子纠缠及干涉度量”项目,荣获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在广域量子通信和光学量子信息处理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原始创新成果,为我国在新兴的量子信息产业抢占先机、成为领跑者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由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王贻芳院士及其团队完成的“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发现的中微子振荡新模式”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是中国科学家主导的原创性科学成果,也是中国本土首次测得的粒子物理学基本参数,在国际高能物理界产生重要影响。由中科院遗传发育所李家洋院士领衔的研究团队完成的“水稻高产优质性状形成的分子机理及品种设计”项目,荣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在水稻理想株型关键基因方面取得重要发现,对进一步提高水稻产量具有重大意义,引领了相关领域的国际前沿研究。由香港科技大学唐本忠院士等原创的“聚集诱导发光”概念,荣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已成为一个由我国科学家开拓引领、多国科学家竞相跟进的研究领域。

2.服务国家战略,彰显中国力量。由何华武院士领衔完成的“京沪高速铁路工程”项目,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以京沪高铁为代表的中国高铁品牌,形成了完整的高铁工程高端产业链,推动了世界高铁技术发展,已成为“走出去”“一带一路”建设的“抢手货”,是我国“一张亮丽的名片”。由戴厚良院士领衔完成的“高效环保芳烃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显著提升了我国芳烃生产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了智能控制、装置长周期本质安全和关键装备“中国创造”,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三个掌握该成套技术的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由南昌大学江风益教授领衔完成的“硅衬底高光效GaN基蓝色发光二极管”项目,荣获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创造性地发展了新的LED照明技术路线,具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改变了日、美等国垄断LED照明核心技术的局面,对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由曹淑敏领衔完成的“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TD-LTE)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重点克服了技术、产业、组网、测试、组织机制五大挑战,突破重大核心技术,提出并主导TD-LTE国际标准,实现了全产业链的群体突破,并在全球广泛应用,实现了我国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历史转折。由李立浧院士牵头完成的“特高压±800kV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荣获201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实现了中国创造和中国引领,对于加快我国能源转型升级、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涪陵大型海相页岩气田高效勘探开发”“煤制油品/烯烃大型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研发与应用”“复杂环境下高速铁路无缝线路关键技术及应用”“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中国电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科技创新工程”等项目,荣获201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了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由“跟跑”“并跑”向“领跑”转变,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快海洋强国建设,深化高铁“走出去”战略,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保障国家网络安全提供了科技支撑。

3.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逐步凸显。近年来,企业以重大项目为依托,技术创新主导作用逐步增强。2013年以来,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中,特等奖一共7项,企业牵头的5项;一等奖51项,企业牵头的26项,与其他类型的创新主体相比,企业占据了优势地位。2013年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中,企业作为牵头或参与单位完成的项目占75.9%,其中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完成的项目占35.8%。企业牵头或参与完成的高等级项目比例也在增加,13项一等奖中企业牵头完成的有6项,参与完成的有10项。2017年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中,企业参与完成的占81.6%,比2016年提高13.5个百分点,为近5年最高,说明企业在原始创新活动中的参与度大幅提升。

4.突出地方特色,服务区域创新。科技创新不仅需要“高大上”,也需要“接地气”。山东省推荐的“花生品质生理生态与标准化优质栽培技术体系”项目,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推动了山东、河南、河北等多地的花生产业发展,提升了我国花生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青海省推荐的“三江源区草地生态恢复”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对促进青藏高原地区资源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疆推荐的“风电机组关键控制技术”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依托当地自然资源优势,突破多项技术难题,推动风电跃居国内第三大电源。2017年中科院寒旱所冻土与寒区工程研究创新团队,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扬高原牦牛精神,为我国青藏铁路、青藏公路、中俄输油管道、哈大高速铁路等寒区重大工程提供了关键的科学和技术支撑。

5.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勇攀高峰。近年来,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为保障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推进强军兴军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截至2016年,专用项目累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7项,占到总数一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7项,约占总数六成。如“载人航天空间交会对接工程”项目,荣获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首次成功运营管理了我国第一个载人空间实验平台,首次实现了空间飞行器组合体运行、控制与管理,首次实现了我国航天员进驻在轨长期运行的载人航天器并在其中健康生活和高效工作,首次将我国女航天员送入太空并安全返回,取得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如海军工程大学电力集成创新团队,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奖,奠定了我国舰船发供电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推动了我军舰船武器装备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团队联合攻关、军民融合的突出代表。2017年又有1项“国之重器”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有光学仪器和航天航空领域的2项重大成果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更有1位武器弹药领域的科技专家南京理工大学王泽山院士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6.科技惠及民生能力不断提升。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由袁隆平院士领衔完成的“两系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荣获201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是继三系法杂交水稻之后的又一重大创新,将水稻亩产量由700公斤提高到988公斤,为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中西药创新领域,由于德泉院士领衔完成的“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采用现代药学方法成功研制人工麝香,保证了含麝香中成药的传承,成为中药源头创新的范例,实现了我国珍稀濒危动物药材代用品研究的重大突破,提升了我国在国际动物保护方面的话语权和国际形象。由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等人完成的“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盐酸埃克替尼开发研究、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项目,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开创了国内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的先河,提升了我国在国际肿瘤治疗领域的学术地位,填补国内空白并打破国外专利药品的市场垄断。在公共卫生安全领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侯云德院士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主导了2009年我国H1N1流感大流行的防控应对和科技攻关,取得8项世界第一的研究成果,使我国开创了人类历史上首次对流感大流行成功干预的先例。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李兰娟院士领衔完成的“以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为代表的新发传染病防治体系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项目,荣获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向全球提供了“中国经验”,展现了“中国力量”,我国在国际新发传染病防治领域从“跟随者”成为“领跑者”,为实现健康中国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7.女性科学家巾帼不让须眉。5年来,每年领奖台上都不乏女性科学家的身影。2013年,有1位女性科学家领衔的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16年,更是领军人物荟萃,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首次授予女性科学家——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研究员,她从中医古籍中得到启迪,改变青蒿传统提取工艺,创建的低温提取青蒿抗疟有效部位的方法,成为青蒿素发现的关键性突破;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中,有15个项目由女性科学家领衔,包括首项由女性科学家挂帅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以及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还有多个获奖项目团队,女性成员占到一半。2017年,又有1位女性科学家领衔的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她们的研究成果,既有我国首艘海洋无人测量艇,也有国际新发传染病防治领域的重大成果,称得上巾帼不让须眉。

8.青年科技人才成为引领“双创”的主力军。2013年,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平均年龄为46.6岁,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45.9岁,国家技术发明奖45.7岁,国家科技进步奖47.0岁;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北京大学施章杰教授,2013年只有39岁。2014年,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平均年龄为47.3岁,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47.9岁,国家技术发明奖46.4岁,国家科技进步奖47.4岁;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会军教授,2014年只有38岁;在全部获奖项目中,最年轻的第一完成人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王进,年仅35岁。2015年,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平均年龄为54.3岁,主要完成人的平均年龄为47.6岁;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潘建伟年仅45岁,刷新了2006年支志明教授49岁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记录;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最年轻的第一完成人都是39岁,国家科技进步奖最年轻的第一完成人38岁。他们活跃科技创新第一线,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潜力值得期待。

9.深化国际科技合作进程。5年来,共有来自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典、俄罗斯、泰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等14个国家的34位外籍专家和美国德州大学MD安德森癌症中心、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在物理学、化学、纳米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材料科学、能源科学和医学等领域,与中国科学家开展了长期密切合作,为我国相关领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促进了我国相关领域研究的快速发展,深化了国际科技合作进程,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与影响力,对于促进科技外交工作、建设“一带一路”具有积极意义。

 

三、科技奖励踏上新征程

2017年6月19日,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黄卫介绍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的有关情况,并与时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邹大挺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继1999年颁布实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后,时隔17年,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6月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明确提出“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迈入全面推进的“深改时间”。

今后,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坚持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公正透明、诚实守信、质量优先、突出功绩、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实行提名制,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进一步增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学术性、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积极推动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完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争取尽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同步组织修订《条例实施细则》。

全面实行提名制。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制定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细化提名者资格条件、提名规则和程序,明确提名者应承担的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建立对提名者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定额评审制度。今后自然、发明、进步三大奖奖励总数继续控制在300项以内,鼓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改变各奖种及其各领域奖励指标与受理数量按既定比例挂钩的做法,根据我国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研究制定授权指标分配办法,合理分配三大奖一等奖、二等奖在各专业评审组的授奖数量,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

实施定标评审制度。试行一等奖、二等奖独立投票表决评审机制,提名一等奖的评审落选项目不再参评二等奖。开展三大奖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研究工作,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和指标数量,对三大奖候选项目以及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监督。

研究探索建立科技奖励工作后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后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度奖励工作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科技奖励工作后评估制度,促进科技奖励工作不断改进完善。

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完善异议处理制度,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异议处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公开异议举报渠道,规范异议处理流程。健全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明确组织者、提名者、被提名者、评审专家等各奖励活动主体应遵守的评审纪律。制定《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管理办法》,建立专家信誉、诚信档案制度,纳入科研信用体系。

强化对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的监管和服务。建立社会科技奖励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科技奖励进行监督。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社会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建立科学公正的社会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制度。研究制定《社会科技奖励设立及运行规范》国家标准,逐步建立信息公开、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合作竞争的社会科技奖励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