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策略分析
作者:高 原时间:2018-08-22 11:42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杂志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大国。截至2017年,我国农村户籍人口为5.7661亿人,占总人口的41.48%;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安定和国家政治稳定。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工作,使广大农民脱贫、增收、致富,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发展和应用农业科技始终排在农业工作前列,随着科技逐渐成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的核心动力,发展和应用农业科技成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驱动力和加速器,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落实农业科技化的举措之一,由此而生。

科技特派员,是我国农业专业技术队伍中某一特定领域的专业力量,具体是指经地方党委和政府按照一定程序选派,围绕服务创新农村科技推广、统筹城乡发展、助推精准扶贫、解决基层“三农”问题,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性

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探索,始自1999年的福建省南平市。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将科技特派员的创新创业和基层企业、农民的创新创业有效结合起来,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有效举措,对于实现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完善和拓展科技服务“三农”、助推精准扶贫、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有效性和科技服务成效、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实现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科技实践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超农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也标志着科技特派员工作已进入全面深化推进的新时期。在2018年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工作会议上,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指出,要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目标,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国家科技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统筹推进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人才队伍一体化发展,打造农业科技战略力量,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道路。

乡村振兴基础在村,村级发展关键在产业,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将这一要素融入到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等内容中去,做好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是推动乡村振兴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完善和拓展科技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

科技特派员到扶贫乡镇、扶贫园区、扶贫农村农户中,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地将自身产业技术专长、优势与当地扶贫需求对接,帮助当地农民增收、脱贫、致富;同时,通过参与产业发展规划与建设,加快促进科技、信息、人才、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与传统农业中土地、劳动力为主的生产要素相结合,和构成以科技为源动力的新型农业生产和发展体系。

福建省南平市自1999年起开始实施以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1998年的90.2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68.6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8年的0.26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1.46万元,增幅为22%。这充分证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新时期完善和拓展科技服务“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三)是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有效性和科技服务成效的重要载体

科技特派员制度并不仅仅是人员下派,更多是对现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系统集成。从某种意义上讲,科技特派员是新时期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的传播者,是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安徽省休宁县扎实推进茶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茶园亩效益提升20%以上,带动近万茶农人均增收800元以上;歙县组织特派员参与实施茶叶清洁化生产及品质提升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万人次,示范区茶农人均增收超过1500元,辐射带动全县茶农人均增收约667元。福建省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存在菌业科技和加工水平不高、加工贸易缺乏龙头企业、菌种品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依托由福建农林大学和县政府共同建立的古田菌业研究院,由重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首席专家带队,通过与古田企业合作、对接,在当地示范推广栽培关键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品质和效益均有质的飞跃,单产由400克左右提高到500克以上,单袋产量提高20%以上,显著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四)是助推精准扶贫的发力点和切入点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进创业式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因地制宜勇于探索,激发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的活力。精准扶贫,涉及帮扶对象清晰、帮扶目标明确、帮扶内容具体、帮扶手段可行、考核机制科学、政策保障到位等诸多条件。这就迫切要求将按需选派、定向选派、多向选派相结合,促成科技特派员的精准选派,使其投身基层、服务基层、创业基层,因地制宜发挥个人优势,通过驻村、驻园、驻企、驻乡(镇),实现人才扶贫与产业扶贫良好结合,形成综合化的精准效应。


二、我国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状况

(一)科技特派员起始及政策体系

科技特派员是近20年前南平市委、市政府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工作实践中的一项创造。1999年,南平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农民群众最需要的科技服务入手,将大批拥有较高科技素质的人才下派到农村生产实践第一线,与农民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为农民提供包括示范、培训、咨询在内的科技服务,在生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以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带头人为主体、以大量乡土人才和广大农民群众为基础、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宝塔型”新型科技服务网络。为进一步推广南平经验,自2002年5月起,科技部先后在西北、西南地区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并很快辐射全国。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可以说,目前我国已形成从国家战略到总体规划、从行动计划到人才专项的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此外,除港澳台地区外,我国22个省、4个直辖市均建立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认定、管理办法。

(二)科技特派员队伍的整体情况

2016年3月1日,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徐南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科技特派员已达72.9万人,是2010年的5倍,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5.14万个,创业企业1.59万家,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站1.6万个,直接服务农户1250万户,受益农民6000万人。

各省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截至2015年,山西省科技特派员1.1万人,法人科技特派员企业1130家,各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08家,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合作建立利益共同体1589个;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910个,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科技特派员创业链5个,服务带动农户35万人,带动农村就业超过14万人,创业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210元以上;引进新品种804个,推广新技术697项;培训农民43万多人次。截至2017年底,北京市拥有自然人科技特派员7900名,法人科技特派员465家,“星创天地”30家,累计转化技术成果400余项,培训创新创业人才8万人次,带动就业12万人。陕西已实现县级贫困村科技服务全覆盖,实现全省92个县(区)5928个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2018年贵州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农委联合举办“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共派出9014名专家赴县(区)开展技术服务。其中,科技副职429名,科技特派员122名,农业辅导员7364名,服务期为2年,重点覆盖全省66个重点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

(三)科技特派员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科技特派员的管理由各省(市、区)成立的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施,办公室设在地方科技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相关政策制定及其他重要事宜。办公室具体负责该地区科技特派员的跟踪、指导,以及选派、管理、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

1.选派与使用

从选派看,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来源层次不同,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来源单位不同,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基层事业单位、企业等;选派领域不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和产业优势进行统筹安排,选派领域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等。例如,吉林省在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中,按照大宗农作物、精品畜牧业、特产资源、经济动植物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选派工作;选派方式主要采用双向选择。首先对地区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分类,其次根据技术专长确定选派方向,根据产业结构现状、产业调整需求和农民实际需求选择下派人选,最后在资源磋商的基础上达成服务契约关系,使现有科技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从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内容上看,包括开展田间咨询、现场培训咨询、现场技术指导、发放农业实用技术书籍和资料等。从工作时间上看,有的地区采取2年制,并鼓励自愿延长服务时间;有的地区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要,由科技特派员灵活掌握服务时间,但对于每年度开展现场服务次数作出规定。从服务模式上讲,大体可以分为直接面向农户、建立示范基地、领办创办企业、组建团队创业、法人科技特派员、依托由主管科技部门组建创业服务中心等。

2.培养与开发

为加强科技特派员培养与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各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如农业科技工作培训班、科技特派员工作会、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等,总结典型经验,研究部署工作。另外,各省(市、区)科技部门也定期组织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科技项目管理培训班、科技管理业务培训班等,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学习等形式,了解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3.考核与评价

科技特派员的考核,一般由各级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协助。通常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工作实绩档案,特派员每年定期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执行情况报告,再统一报送上一级科技部门;也有的地区每2至3年实施一次考核。科技特派员的考核一般纳入派出单位的绩效考评内容,并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一般实施保留其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对于离岗创业者,在一定期限内(多为5年)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4.激励与保障

一是要借助科技特派员入股等方式实施有效激励。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同时被企业聘为技术顾问,从而得到分红及顾问费。更多的科技特派员携带项目进入企业服务,一旦成果经过推广应用实现转化,科技特派员还可以直接得到转化分红费用。另外,从政策上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投入、入股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支持他们与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一政策,改变了以往科技知识无偿服务的做法,给知识之“火”浇上利益之“油”,充分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大大增加了农民对使用新技术的信赖感,在实践中提高了科技与农业结合的成效,也激励了更多的科技人员投身于广阔农村施展才干。

二是政府部门、派出单位与受援单位要凝聚精神,形成保障合力。在保障与支持体系中,以科技管理部门为主体的各级政府部门为科技特派员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撑;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鼓励和保障措施,以解决特级特派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3者共同发力,形成多层次、多方面、多举措的后盾合力。突出政策导向,狠抓保障机制建设,前后台并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并举,使科技特派员得到经济利益,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体现出政策的巨大牵引作用。通过制定一些具体措施,如对科技特派员的使用和激励政策;保留编制、工资、福利、奖金、津贴的全额发放政策;保留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职级,下派间工资上浮一级,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特别是在条件艰苦环境下做出成绩者予以优先提拔使用等,这些政策和做法打消了科技特派员的顾虑。


三、科技特派员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时间不长,涉及的主体关系也比较复杂,因此就会有较多问题存在,而产生问题的主要因素包括管理制度不完善、团队整体专业能力不强、农民思想观念相对保守、信息化水平不高等。

(一)相关政策衔接及落实问题

科技特派员制度,系科技服务“三农”的探索性实践。特派员提供的技术、信息、渠道、市场等资源供给是否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是该制度能否得到农民欢迎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这就需要有效配套的管理体系和协调衔接的政策支持,如人才教育与培训体系、技术开发体系、资金支持与信用体系等,都必须逐步建立、完善、协调、配套起来。

目前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地区出台的有关“科技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科技人才(经本单位同意)可以在职创业,可以兼职兼薪、多点执业;兼职期间在原单位工资调整、职称评审等不受影响。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些创新政策和保障措施往往难以落实。

(二)科技特派员管理问题

一是管理机构有待加强顶层设计。部分地区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或被撤销或被合并,主管部门弱化,管理人员频频调整,导致基层联合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出现断裂现象。

二是考核评价科学化有待提升。尽管各地区均制定了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方法,但因特派员身份各异,有事业单位人员、外来人才、乡土人才、大学生科技特派员、信息科技特派员等多种类型,而并未建立起分类合理、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难以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科技特派员队伍自身问题

一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部分科技特派员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只考虑自己增收致富,而对于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意识较为淡薄;部分科技特派员的创业观念、工作思路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另外,部分特派员在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专业技能方面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板,创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力有待加强,创业服务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针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与开发力度不够。科技特派员一方面受限于个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技术水平、资金实力、人脉资源和时间精力;另一方面,又受到来自受援单位希望其能够尽可能扩大服务范围的期待。在实际工作中,科技特派员往往在自身专业领域或优势技术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但并非所有科技特派员都熟悉农村特点、当地产业特色和农民需求。从为农民服务角度讲,缺少某种意义上的“先天优势”,由此带来的弊端在于特派员与农民沟通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农民也难以对其完全信任,导致服务成本较高。


四、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助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是落实好这一制度的核心所在。总得来看,可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加强系统调查研究,全面整合政策资源,按需选派科技人员,有效推进考评激励,切实注重科技实效。

(一)加强调查研究,持续改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科技特派员制度尚属于探索性实践,政策文件的制定出台与落地执行之间难免存在一定距离,而且各地情况也是千差万别。这就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各地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通报会或汇报交流会,及时掌握特派员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持续推进特派员工作整体发展与业绩改善。

(二)贯彻中央精神,做好科技特派员相关政策的完善与衔接

政策能否有效落地,相关政策间能否有效整合与衔接,是科技特派员制度能否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好已有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要依据上述精神进一步研究并完善相关政策,使之与已有政策衔接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单一部门力量是难以顺利推进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不仅需要农业科技政策的扶持,同时也需要产业、金融、财政、土地、税收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和推动科技特派员的创业和推广服务活动。

因此,必须从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将科技特派员纳入我国“三农”工作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当中去,统筹考虑各项政策措施,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助力科技特派员有效开展工作。

(三)注重职业品德,提高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目前在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上,主要关注特派员的政治素质、创业积极性、研发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等要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安排两种途径参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强调双向选择,一方面本人有较强意愿,热爱农民和农村工作,自愿为促进农业农村繁荣、帮助农民脱贫增收致富贡献力量;另一方面仍要注重个人品德,农业科技、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方面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提高选派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遵循客观规律,建立符合科技特派员工作特点的考评激励机制

结合科技特派员工作特点和地方实际,制定并完善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在考评方面,以受援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成效和业绩为主要依据,摒弃传统职称评审中对于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成果发表等条件的人为束缚,重点突出脱贫成效、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能力。对于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其考核侧重创业实绩和带动效果;对于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其考核则由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共同开展。将考核结果作为科技特派员定级和动态管理的参考依据之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特派员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在激励方面,一方面由事前激励转为事后激励,以此作为对特派员劳动成果的鼓励与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动力;另一方面半精神激励与经济激励并重,与此同时,也要逐步总结各地在科技特派员的分配激励的优秀经验和有益做法,形成科技特派员的分配激励指导意见,使得科技特派员的劳动和创造得到应有的合规的回报。

(五)结合实际需要,通过多种培训和交流共享全面提升科技特派员实效

一方面,要针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对象、区域产业现状和实际需求,结合其自身专业领域、经验经历、创新创业工作实际等,通过考察、观摩、交流等方式,开展必要的专项培训和入职培训,以提升科技特派员的职业品质和政策水平,完善科技特派员的知识结构,促进特派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另一方面,要积极建立创业服务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科技特派员之间、科技特派员与农户结成的利益共同体,以及社会各方力量之间进行广泛深入交流创造条件,一方面进行经验交流与共享,另一方面以此为契机开展项目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提高创业成功率。要结合实际需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多种培训、交流共享,系统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际成效。

(作者单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