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造就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来自《中国科技人才发展报告(2018)》的报告之二
作者:景园园 史 慧 严 利 郭丽峰时间:2019-06-29 10:37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人才培养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大力培养科技人才已成为世界各国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方、部门、行业遵循科技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创新实践、环境营造等在
科技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
活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科技人才,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

 

一、教育是科技人才培养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教育是科技人才
培养的基本方式之一,近年来,我国不断发展完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留学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事业,大力培养青少年科技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改进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是创新型人才成长的关键时期。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格的培养及创新思维方式的培植,关系到接受高等教育和从事创新性工作的潜质与发展基础。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方式方法,构建有助于学生创新潜质开发的基础教育系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

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提出,要切实提升教育质量,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

2017年年底,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对原有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修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满足当前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生的巨大变化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2017年,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政策、问题、需求导向,按照中央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响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人才的需求、人才成长对人才管理服务的需求,紧扣当前制约教育人才发展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围绕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流动共享等方面,提出了营造良好人才发展政策环境的具体办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教育部每年持续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主动对标重大国家战略需求,不断提高科技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支持高校设置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相关专业,设置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智能建造、经济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新工科”专业。

2.加强国计民生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培养。对关系国计民生、行业发展紧缺特需的专业,“从宽、从优、从快”地予以支持。支持高校设置公共服务领域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设置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工程审计、供应链管理、保密技术等新专业。服务“互联网+”,在17个省(市、区)增设42个信息安全专业点,在11个省(市、区)增设28个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点。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加大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紧缺科技人才培养力度。设置儿科学、中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助产学等新专业,扩大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等医学类国家控制专业布点,其中儿科学专业布点已覆盖23个省(市、区)。

3.加大卓越拔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适应我国正在快速迈向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趋势,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在医学、农林、工程等教育领域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覆盖350余所高校、120余家科研院所,每年惠及近17万名学生。推动千余所高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所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共培养出毕业生4500余名,支持学生总数累计达8700余名。

4.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遴选4600多名导师入库。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高校入选国务院双创示范基地。认定200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5.加快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经过几年努力,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打造了一批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增设符合转型发展要求、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本科专业,2017年设置目录外新专业43个,其中93%以上为应用型本科专业。加强了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型创业人才培养取得重大突破。 

(三)强化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1.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我国通过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完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推动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强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2.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12个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四)推动人才国际化培养

人才“引进来、走出去”是拓展人才国际视野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

1.全方位培养国家急需人才。一是拔尖创新人才。教育部继续实施“未来科学家”项目,重点面向国家急需、薄弱、空白、关键领域,聚焦现代科技尖端、前沿领域,培养顶尖创新人才、领军人才和大师级人才。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培养储备高层次优秀人才,2012年以来,共选派34298人。二是国际组织人才。深入实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有组织、成批量地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国际电信联盟等派出实习生。目前,已有多人被联合国国际法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正式录用。三是非通用语种人才。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派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3454人,仅2016年派出1036人,涉及42个非通用语种、62个国家。

2.为区域、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创新公派留学生选拔机制,选派方式从最初面向部分高校分配名额,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各行业及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拔。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国家优秀自费奖学金项目资助了2501名自费留学生。国家公派目前通过九大类1679个公派项目渠道选拔人才。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等,2 个项目分别录取各类留学人员5346人和4313人。围绕国家重点行业和特殊人才需求,教育部与外交部、中科院、
中国农科院等部门和行业合作设立项目,为重点行业培养人才2064人。结合高校人才培养规划,继续开展青年骨干教师推选项目,共录取14577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机构合作,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签、续签226份合作协议。上述公派项目回国率超过98%。以“西部项目”为例,绝大多数留学人员都回到了西部地区工作,并很快成长为教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领头人,为西部教育和经济发展培养了一批有水平、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

3.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高校聘任具有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高层次人才1094人。目前,我国70%以上的高水平大学校长、80%以上的两院院士、90%以上的长江学者入选者,都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春晖计划”项目资助在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共计1200余人,资助科研合作项目近1000个;通过“春晖杯” 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吸引4000余名海外留学人员参赛,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创设并孵化了一批科技项目,涌现出来一批明星企业。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部通过青年教师培养、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等一系列举措,推进高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科技领域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支持科技领域相关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近2700人进行国内访学,紧跟科技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开展学术交流,培养了一批高校科技领域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2.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2016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就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作了重要部署: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严把选聘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关;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和评价周期;综合考评教师社会服务,完善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
将教师专业发展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积极推进发展性评价改革;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

3.深化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2017年,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高等学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审批。2017年3月,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2017年10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同时加强监管。

 

二、以科技人才计划为抓手培养人才

人才计划与工程是培养、支持和凝聚人才的重要抓手。《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启动实施了12项重大人才工程,面向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中央统筹布局,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发展完善,形成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等为核心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坚持高端性,围绕国家需要,突出重点对象,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给予强力支持,加速打造一支领军型队伍。体现综合性,充分运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人才工作全局的机制,协调各方力量,集成政策资源,提升号召力和影响力。注重示范性,带动重大人才工程,引领各地各部门人才计划,促进人才工作政策和机制创新。

“万人计划”于2012年9月启动实施,分3个层次、7个类别,重点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万人计划”不铺新摊子,不设新项目,主要是对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相关重大人才工程进行整合打包,从国家层面提供特殊支持:科技部设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平台,中央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平台,教育部设立教学名师平台,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局共同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平台。截至2019年2月,已分4批遴选出5626名国内高层次人才,在落实中央对人才强国战略总体部署、立足国内培养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活跃在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科技人才计划布局与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人才工作
协调小组领导下,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示范引导下,相关部门和地方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科技人才计划,形成以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为目标,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科技人才计划为引领,突显领域、行业、区域特色的科技人才计划布局。

1.部门和行业加强领域内高层次人才培养。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有关部门和行业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部署,聚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在各自领域和行业内组织实施了针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支持的科技人才计划,带动了我国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发展壮大。由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是《人才规划纲要》确定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之首,在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政策环境营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主渠道。截至2018年年底,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已遴选批复7批,入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4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427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348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18个。科技部将推进计划入选人才分4批推荐国家“万人计划”,推荐入选率在9成左右。有6名人才入选科学家工作室,国家对他们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速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共遴选支持长江学者1438人,其中,特聘教授760人、讲座教授239人、青年学者439人,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184所高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的“百千万人才工程”是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的一项综合人才培养工程。实施20多年来,百千万人才工程累计选拔国家级人才5700多人。此外,还有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国科协“青年托举工程”、生态环境部“环保百名人才工程建设”、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等行业性、领域性的科技人才计划,支持培养各类科技人才发展。

2.地方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人才计划。在“国字号”人才工程带动下,各地方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围绕重大战略决策、产业发展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需求,组织实施了体现地方特色的人才计划,在吸引、凝聚、使用、激励、服务科技人才,以及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区域创新能力,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大对各类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例如,2017年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对世界一流的顶尖人才团队,按“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二是探索了人才和项目、基地有机结合机制。许多省市把选好用好人才作为人才计划实施的
重要内容,加强人才、项目、基地结合,促进人才在使用中成长。三是强化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全国31个省(市、区)均设立了青年人才计划,通过扩大支持范围、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营造制度环境,更大程度、更广领域加大本地区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四是创新了对创业人才的支持方式。针对科技创业人才缺资金、缺管理等问题,通过贴息贷款、财政支持、科技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创业人才的服务,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五是努力解决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部分地方通过提供安家费,解决随迁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式,加强对高端人才的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六是充分发挥了人才示范带动效应。人才计划改革先行先试的实践探索,为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服务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二)科技人才计划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新时代科技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继续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继续发挥好科技人才计划的作用,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支持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新形势下,科技人才计划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整合科技人才计划体系布局,强化培养和使用导向,优化对计划入选对象的管理服务,更大力度、更高质量地集聚和培养造就一大批国家紧缺人才。

1.统筹优化科技人才计划。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对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工程、项目)按功能定位进行归类,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紧紧围绕科技发展前沿方向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科技人才专项结构,加快形成目标清晰、布局合理、有效衔接的科技人才计划体系。

2.突出科技人才计划的支持和培养功能。突出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科技人才计划重点支持人才发展,更加突出对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跟踪。进一步规范科技人才称号的使用范围和时限,明确支持周期。建立完善入选者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予以退出。

3.注重科技人才计划与项目、基地建设结合。科技人才计划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坚持在使用中培养人才,积极为各类优秀科技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机会条件。继续加大科技人才计划与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重点创新基地建设结合力度,在科研项目立项、项目滚动持续支持、建设创新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简化程序,进一步突出对青年人才和团队的培养。

4.加强对入选人才流动情况的监督管理。针对西部地区和特殊领域保留单独的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或适当倾斜的支持政策,同时加强对因政策倾斜获得人才计划支持的人员流动管理,在支持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跟随人员向东部、发达地区流转,否则取消对其相应支持,并不许再使用相关人才称号。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流动,要及时登记人才变动情况,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的培养补偿机制,引导人才良性竞争和有序流动。

5.为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机制,围绕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
活动,以满足科技人才的需求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工作。积极推荐科技人才参加重大决策咨询服务活动,推荐科技领军人才到国际科技组织任职,组织开展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培训交流活动等。人才所在单位要在科研项目、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对入选专家给予特殊支持,大胆探索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体制机制。 

 

三、在创新实践中培养人才

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部署和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加快各类人才在使用中成长。

(一)国家科技计划培养人才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培养。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采取优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管理、优化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模式、优化人才项目资助体系和简化项目申请管理要求等多项举措提升人才项目资助效益、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实施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加强了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实施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加强了对基础研究薄弱地区人才的稳定支持;通过实施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加大了对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通过实施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支持了科技人才开展国际合作。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人才培养。通过重大专项实施,成长了一批以两院院士为代表、具备谋划相关领域整体布局能力的战略科技人才,形成了一批具有重大技术创新能力、领衔国家科技任务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了一大批勇于开拓、甘于奉献的一线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管理人才。重大专项凝聚了20多万名科研人员投身于任务攻关,其中,高级研发人员约占60%,吸引了4000多名海外技术和管理人才参与实施,持续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才培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截至2017年年底已启动40余个重点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领域重点专项,为中青年科学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中青年科学家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在重点专项中承担了大量科研任务。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人才培养。2017年,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中,以提高科技创新活力为核心,推动各科研基地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用人机制,吸引顶尖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用好现有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助推重大成果产出和国际影响力提升。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包括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和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3类。其中,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主要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注重优秀企业人才培养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人才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围绕企业科技人才培养、鼓励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等出台了一些针对性的政策和举措。

1.加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人才的培养支持。创新政府科技计划对资源的配置方式,充分考虑企业对创新人才的迫切需求,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为科技人才构建创新平台,支持重点产业技术领域的骨干企业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培养企业高层次研发人才。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为牵引,以各种研发平台为载体,系统培养大批产业关键领域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复合型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

2.加大国家重大科技人才工程对企业人才的遴选支持。在实施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人才计划中,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扶持一大批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通过示范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更多的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加强针对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研修。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大批企业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工程实现等方面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工程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和高级研修。

4.完善激励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鼓励相关机构为创业人才提供技术开发、创业辅导、信息服务和融资支持等定向服务,协助初创期的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将技术创新能力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体系,推动企业大力支持研发人员创新。构建研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科技人才在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流动的机制,让企业从事研发的高层次人才与高校的教授和科研院所的研究员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让企业的研发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或任职,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三)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

深化产教融合、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是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我国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加快培养各类产学研综合性人才。

1.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创立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机制,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的内涵是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教育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部属高校与央企国企、军工集团、科研院校开展合作,共同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科教结合协同育人,加强与重点服务的产业对接,实行“订单式”培养。与行业企业建立协同共享、协同育人的实践基地,实现高校教师和行业企业人才双向交流,实现产学育人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

2.实现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化。2016年5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因接收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有关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支持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规模以上企业在接收教师企业实践方面发挥示范作用。2016年12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提出要完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教师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践期间的保障政策,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3.加强工程人才培养。2018年9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服务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以加入国际工程教育《华盛顿协议》组织为契机,以新工科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打造世界工程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提升国家硬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青年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通过完善博士后培养制度、启动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

1.博士后人才培养。完善博士后培养制度,着力将博士后制度打造成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储备库。稳步扩大博士后规模,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1500多家,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6万余名。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大力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加大博士后科研和日常资助力度,博士后日常资助经费由5万元∕人年提高到8万元∕人年。

2.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中国科学院2011年启动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聚焦35岁以下、副高及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骨干,通过搭建平台、资助经费、关爱激励等综合培养方式,团结、凝聚青年科技工作者,鼓励他们开展自主研究,通过学科分会、地区分会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提升科研活动组织能力,并带动其他青年人共同成长。

3.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主要对32岁以下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人员采取稳定支持方式,每位入选者可获得连续3年、每年 15万元的经费支持,并鼓励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予以相应配套支持。自2015年启动以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已累计选拔资助
716人。

(五)“三区一线”人才培养

我国科技人才发展还存在地区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简称“三区一线”),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智力引领和支撑作用,带动“三区一线”人才队伍培养和科技发展。

1.科技特派员带动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开展,加强了农村科技人才培养,通过科技特派员现场讲解、示范指导、面授交流、集中培训的方式,培养了一大批农村科技人才,促进了涉农企业家及乡土人才的成长,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学科技、信科技、用科技的热情,推动了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目前,科技特派员已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达84.56万人,形成利益共同体5.14万个,创业企业1.6万家,引进推广新技术4.15万项,推广新品种4.94万个,直接服务农户1250万户,受益农民6000万人,带动农民增收1010万户,为破解“三农”难题、助力精准脱贫、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2.星创天地推动农村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星创天地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目前通过备案的共1206家,集聚创业导师5232名,累计培训创业人才227万人,孵化企业10335个,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10475个,建立线上网络平台890个,在广大农村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了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的信息化。 

3.“三区”人才计划。2014年,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经费11.8亿元,面向中西部1118个“三区”贫困县选派科技人才66930名,培养本土科技人员10666名,为贫困地区精准输送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紧缺人才。

1996年,中央组织部、中国科学院共同启动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西部之光”计划,为西部培养优秀人才2000余人,累计投入经费2亿多元。“西部引进人才”项目为西部地区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20名,“西部青年学者”项目支持25名西部优秀青年人才及团队开展科研工作,支持449名优秀博士毕业生到西部地区研究所工作,通过“一带一路”团队项目支持西部科研骨干与沿线国家优秀科学家组建了4个科研团队进行联合攻关,共计培养研究生约500名。

4.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联盟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与支持。一是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截至 2017 年年底,在已遴选的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中,有8人当选为两院院士、66人入选“万人计划”、11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1人入选“长江学者”、50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6人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94项、省部级科技奖励746项。二是围绕现代农业产业核心技术打造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三是依托重点实验室平台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团队。依托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体系、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等平台建设,培养农业科研和数据监测分析骨干队伍,凝聚了一批专心科研的创新精英和重点团队。四是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形成农业科技人才联合创新机制。

 

四、为人才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科技人才快速、健康地成长需要良好的环境和平台。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创新生态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科技人才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科技人才交流 

在开放的环境中加强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是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的加速剂,也是开拓科技人才视野、促进科技人才快速成长的良好途径。

1.政府间科技人才交流。近年来,通过实施中美科技人员交流计划、中澳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新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加(安大略省)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等,持续推动中国与其他国家科技人员交流互访和合作研究。

2.搭建科技人才交流平台。一是组织学术会议或论坛。聚焦科技发展前沿,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鼓励支持科技工作者更广泛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二是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国家外专局全力打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美工程技术研讨会等重要平台,支持地方引才引智载体建设,各领域、各层级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蓬勃开展。国际高端人才交流基金建设实现转型发展,规章制度、项目规划逐步完善,以社会捐助为主要来源的专项基金规模稳步扩大。三是成立学会联合体。中国科协先后成立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清洁能源学会联合体、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智能制造学会联合体,充分发挥学会的平台和枢纽功能,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拓展人才成长空间,加快形成跨学科跨领域人才协同创新发展平台。四是推动成立地方创客协会,为双创人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湖南、保定、秦皇岛、连云港、岳阳等地区已成立创客协会,为创业者提供了交流纽带,促进了相互投资、项目互补,推动创客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快速发展。

3.推动科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机制,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和各国科技团体的交流联系,培养支持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拓展我国科技人才国际视野,提升科技研发和市场运营国际经验。例如,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张晓杰当选国际海事组织(IMO)理事会主席,国家民航局柳芳当选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国家邮政局林洪亮连任亚太邮联秘书长,中国科学家吕永龙当选为太平洋科学协会主席。

(二)创新区域人才发展机制

依托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地方人才特区、国家高新区等特定区域,实行特殊的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创新体制机制,高标准招人聚才与立体化培育人才并举,形成人才集聚和培养高地。

1.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是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良好平台,是集中汇聚各方优秀人才的练兵场,也是创新驱动、促进发展的试验田。在国家层面,有2 个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发挥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先试先行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一是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2011年,中央组织部等15家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与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北京中关村成为国家批准的首个国家级“人才特区”,也是首个“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关村发挥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主要载体作用,发挥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聚焦科技创新和人才,构建了“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工作新局面。中关村积极营造并持续优化由“领军企业、高校院所、高端人才、天使投资和创业金融、创业服务、创新创业文化”六大要素和“市场、法制、政策”三大环境组成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精心打造全链条的人才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服务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在公安部推动下,中关村外籍人才出入境部分政策扩大至天津、河北、辽宁、浙江等10个省(市、区)的自贸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建立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体系。二是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2012年,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将“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列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深入开展跨国跨境人才交流合作,在港澳及海外人才来往便利、个税补贴、执业资格认可、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广州南沙实施高端人才卡服务制度,为高端领军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提供服务;深圳前海先后引进香港10多类专业人士执业从业,对认定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部分给予财政补;珠海横琴出台特殊人才奖励办法,实施港澳居民个税差额补贴办法等。

2.高新区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自设立至今发展30年来,已成为全国创新资源最密集、创新活动最活跃、创新强度最大、创新成果最丰硕的区域,是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创新高地。一是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实施更加开放、更加高效的引才政策,建立以创新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例如,武汉东湖高新区发挥光谷地区智力资源密集优势,大力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百万校友资智回汉”“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海外科创人才来汉发展”四大资智聚汉工程,聚力发展“菁英经济”“校友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培养载体建设。以园区为载体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加速创新创业人才聚集,着力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三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例如,深圳高新区深入实施“孔雀计划”,单个团队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最高1亿元。四是探索人才服务新模式。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补贴、津贴等,并在职称评审、人事编制管理、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优化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来自科技创新领域的正确评价与宣传,会对科技人才从事创新创造活动产生激励作用,并促进科技人才健康成长。

1.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将申报制改为提名制、申报者答辩改为提名者答辩,进一步强化科技奖励的学术性、导向性和公信力,更加突出对青年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奖励。

2.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2016年,国务院批准
同意自 2017年起,将每年的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工作者的尊重、对其所做贡献的肯定和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科技工作者日各项活动由中国科协、科技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工作者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节日,大大提升了科技工作者的职业自豪感,对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和潜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诚信环境。发挥科研诚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包容审慎、全程嵌入的科技监督评估机制,实现科研领域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
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学术造假、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责编:秦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