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政策信息要览
作者:杨 锐 时间:2019-06-14 10:31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杂志

一、科技人才政策

◆5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办法共十章42条,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是否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等。(来源:中国政府网)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来源:科技部网站)

◆3月2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精简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精简项目过程检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规范结题财务审计,精简项目验收检查,推进分类评审改革,强化四方公正性承诺制度,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避免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被异化使用,加强科研伦理、科技安全审查和监管,强化依托单位主体责任。(来源:科技部网站)

◆3月29日,科技部 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高校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对于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给予科技人员的股权奖励,在取得时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科技人员获得分红或者转让股权时,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者离岗创业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来源:科技部网站)

◆4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非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如选择进行资产评估也不需报财政部门备案;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公司的,明确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来源:财政部网站)

◆4月9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指出高校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巡视巡察等部门要统筹规范各类监督检查,建立检查结果共享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来源:教育部网站)

◆4月17日,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发布《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用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人才、重奖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充分激励主体业务实践中的创新人才、激活研发单位创新内生动力、加强对创新人才的情感关怀等六方面二十条意见。(来源:林草局网站)

◆4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健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破除“四唯”倾向,淡化学历要求。对特殊人才打破常规,采取特殊方式进行评价。建立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颠覆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的,作出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逐步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市地或符合条件的科研单位,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减少各类申报表格和纸质证明材料,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减负”。(来源:人社部网站)

 

二、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4月2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江西实际、具有江西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江西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2025年,更加完善符合江西实际、具有江西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广大江西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堪当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重任的有生力量。(来源:江西日报)

◆4月2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布《东湖高新区促进外资企业投资发展管理办法》(“新外资十条”),制定了鼓励落户发展、促进企业投资、总部落户奖励、支持自贸区内服务业发展、国际化生活配套奖励、招商中介机构奖励等十条优惠政策。明确提出外资企业在光谷固定资产投资最高奖励3500万元,外资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凡在光谷设立地区总部的外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开办补助;在金融、医疗、教育等服务业领域,首次进入武汉自贸片区的外资企业,可奖100万元;在武汉自贸片区设立研发中心的,光谷每年补贴研发费用10%,最高可达200万元。(来源:湖北省科技厅网站)

◆4月4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通知,将此前出台“科创12条”的政策点,分为“单独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统一制定出台实施指引、结合工作贯彻落实、有条件的地市组织实施”等4种类型,分别推进落实。实施指引主要框架包括政策内容、政策解读、适用对象、实施要点、组织实施单位、实施时间、参考流程图等内容。(来源:广东省科技厅网站)

◆4月8日,上海市财政局、市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对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在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完善预算使用自主权、简化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模式、简化验收管理、落实承担单位责任等七个方面做出调整。(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4月18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来源: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

◆4月19日,河南省政府出台实施了《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的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强化对市县技术合同成交额的考核。(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4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 以下简称方案 ) ,提出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10大任务,包括:完善奖种结构、实行提名制、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调整奖励对象要求、明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强化奖励的激励性和荣誉性、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规范科学技术奖设置、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来源:河南省科技厅网站)

◆5月16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打破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壁垒,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明确提出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须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须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的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可申报相对的职业技能评价。(来源:南方日报)

◆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征集2019年度“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工作岗位的通知》,该计划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地方出台的首个三地人才引进专项计划。通过接收港澳台三地的优秀青年科学家,丰富和充实广西科技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三地与广西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共赢发展。该计划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实施,首批支持新材料、电子信息、物联网、海洋资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广西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来源:广西科技厅网站)

◆5月17日,贵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若干措施》,首次提出建立全球范围招才引智网络,2025年前,设立20个以上国(境)外招才引智机构,加大对急需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并新增15万套以上高品质的人才安居房,优化提升人才服务环境。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方面,计划到2025年,引进培育10支以上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支左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以上紧缺急需人才。(来源:贵阳日报)

◆5月21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技能人才评价权“放”给企业,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出在评价内容与方式上突出企业特点,侧重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考核,支持企业灵活运用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直接认定的方式进行自主评价。在政策支持上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获得企业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兑现相应待遇,并可参评、申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等。(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