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科技人才政策
◆2015年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总体要求、改革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培养质量、支持创新创业、做好保障工作等提出20条措施。
◆2015年12月22日,第17届中国留交会圆满闭幕。“以才引才”、邀请高端人才参展、发布人才成果是本届留交会一大特色。广州将设立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等直接对参会的海外人才项目进行评估投资,并组织百余家孵化器与海外人才进行直接对接,提高产业领军人才的资助力度,最高予以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和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2016年1月,公安部推出20项出入境便利政策,助力北京聚集海外人才。主要包括:为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设立申请永久居留“直通车”;公安部在中关村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缩短审批期限;对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提供办理口岸签证和长期居留许可的便利;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长期创业的外籍华人提供申请永久居留的便捷通道;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中关村短期实习;允许在京高校外国留学生在中关村进行兼职创业等。
二、地方科技人才政策与工作
◆2015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社厅等出台人才流动新规。《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支持在编教师、医护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流动到民办学校、医疗机构工作,可选择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单位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合同约定除外)。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中原在编教师、医护人员,今后若重新流动到公办学校、医院,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直接考核聘用。
◆2015年12月30日,“云南人才淘宝网”上线助力创业创新。由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的“云南人才淘宝网”在昆明开通并正式上线,是集淘人才、淘资讯、淘岗位、淘平台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型人才网站,着力打造信息发布、供需合作、互动交流、公共服务、数据分析等平台,实现政府、社会、企业与人才的网上无缝对接。
◆2015年12月,宁夏加快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出台《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院士后备人才按照每人500万元予以专项资助,青年拔尖人才按每人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三个标准给予专项资助,领军人才按每人50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资助。
◆2015年12月27日,江西印发《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瞄准高精尖缺引进人才来赣创新创业。引进的院士给予每月1万元生活津贴,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引进第一、二、三、四类人才分别按每人100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补贴。
三、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
◆2016年1月6日,科技部人才中心举办科技管理培训咨询讨论会。邀请科技部战略研究院、中科院大学、清华大学及浙江、上海、湖北等单位和地方,就科研管理向创新管理延伸、科技管理素质提升相关工作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2016年1月14日,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在京举行。科技部人才中心召开研讨会,交流开展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经验,研究2016年重点工作。部分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创业人才等百余名代表参加。科技部政策司领导出席活动。
◆2016年1月22日,第二期科技创新CEO特训营在京开营。科技部人才中心第二期科技创新CEO特训营在中国科技会堂开营。通过渠道推荐、初评、导师团面试等环节,共筛选出全国各相关行业领域31名优秀学员参加此次特训营。
◆2016年1月26日,中欧科研人员流动与政策研究课题总结研讨会召开。科技部人才中心与欧盟驻华代表团,就如何推动中欧科研人员流动等相关课题开展研讨与交流。
四、政策要点
◆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一是适当放宽认定的条件。小企业研发费占比由6%调整为5%,企业科研人员占比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10%,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与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
二是简化认定工作流程。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地评审专家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认定机构,跨区域整体迁移的高企,在有效期内资格继续有效。
三是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机制,建立认定后高企资格复核机制,明确取消资格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
四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新增检验检测、智慧城市、现代体育等服务业支撑技术,扩充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技术,增加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等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