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2022年第12期
(总第84期)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22年12月31日
一、重要活动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要求,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要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能力,加快引进高端人才。(来源:新华网)
二、科技人才政策
◆1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意见》提出,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结合数据要素特征,优化分配结构,构建公平、高效、激励与规范相结合的数据价值分配机制。着重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源资产权益,探索个人、企业、公共数据分享价值收益的方式,建立健全更加合理的市场评价机制,促进劳动者贡献和劳动报酬相匹配。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确保在开发挖掘数据价值各环节的投入有相应回报,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纲要》提出,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大型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科技人才。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构建知识、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发挥工资激励保障作用。完善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激励政策。(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来源:新华网)
◆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现代物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实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衔接,进一步推动物流领域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建设。对接国际专业认证体系,提高国际化物流人才培养水平,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物流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逐步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来源:中国政府网)
◆12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提出,深化人才引领驱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市场化引才奖补等措施,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服务项目。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的所需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围绕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规划建设一批专业性行业性国家级人才市场。完善国家级人才市场综合性人才服务功能,打通专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12月6日,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加快培养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为纽带,重点培养中青年科研骨干。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持续发展,建设行业专家智库。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开展独立性和原创性研究。(来源:科技部网站)
◆12月8日,财政部、教育部发布《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引导专项”实行项目管理,由中央高校统筹用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五个方面。“引导专项”支出范围包括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相关的人员支出等。人员支出主要用于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聘任学术领军人才和建设优秀创新团队等。(来源:财政部网站)
◆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鼓励地方政府联合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共同实施绿色技术领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联合培养绿色技术创新专业人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强化绿色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高效的绿色技术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技术先进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链接。引导企事业单位在薪酬待遇、股权分配、人才评价等方面加大对绿色技术经纪人的激励支持力度。(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12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12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高校、发明人和技术转移机构等主体间责权利相统一的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员岗位,为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各二级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学科特点设置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在二级单位绩效考核、科研人员职称评审等的权重,更好激发各二级单位和科研人员专利转化运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来源:教育部网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12月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探索对高质量完成目标、绩效突出的科研团队采取滚动支持机制,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引进培养支持力度,明确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支持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50%。启动“百院千企引万才”行动,加大国内外优秀青年人才的发现引育力度。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加大对企业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引导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对新入岗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提供不少于5年非竞争性经费,公办高校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的50%以上用于支持青年教师和青年科研人员。(来源:浙江省科技厅网站)
◆12月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开展技术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支持安徽创新馆探索开展技术经纪人信用积分制与交易委托代理制、技术交易委托代理制与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建设。选认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特派团,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年选派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到县域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服务乡村振兴二、三次产业发展。(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7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等十二部门发布《云南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培育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科普工作队伍。优化科普人才发展政策环境,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合理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普场馆等加强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推进科普智库建设。完善科普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加强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措施》提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系统专项援藏人才)每年在藏工作2个月以上的,除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外,参照西藏自治区关于进藏干部工资补差相关规定给予工资补差,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可适当缩短在藏工作时长。对于柔性引进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愿意来藏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根据其引入的风险投资金额,政府投资公司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进行投资,政府投资增值超过1倍以后,增值部分的50%直接奖励给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12月14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支持许昌加大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激励力度,由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方式,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鼓励企业对引进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科研人员以入乡兼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深化人才招引政策,设立许昌英才创新创业股权基金,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建设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等,构建“产业联盟+高校+专家团队”人才共享模式。(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23日,中共宁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办法》提出, 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和科研创作课题、创新团队、人才小高地、创新平台、创新创作基地、重点学科等布局建设应与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有效衔接、及时跟进,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领军人才在培养期内不得再申报自治区其他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期满后不能再获得自治区较低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或市级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指引》提出,集聚行业顶尖专家及团队参与共建工作,搭建以首席科学家、学术带头人、研发骨干为构架的人才梯队体系;推进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和管理等创新政策先行先试,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27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持续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青年人才领衔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深化“揭榜挂帅”制科研项目机制,支持青年人才参与“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青年人才承担省级科技专项项目的比例。“十四五”末,海南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固定成员中,4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占比不低于50%。落实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政策,绩效支出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阶段支出,项目执行期内可安排绩效支出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出剩余部分。(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30日,天津市科技局等6部门发布《天津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方案》提出,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选拔培养,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国家和天津市引智引才专项,积极引进天津市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绿色低碳领域“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绿色低碳领域青年人才,重点加强储能、CCUS以及碳金融、碳交易等紧缺人才培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需求,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着力优化人才服务。(来源:天津市科技局网站)
◆12月30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提出,引导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省内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应用为导向推进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学科建设。鼓励设立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应用创新等领域的人工智能课题,带动培养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团队。鼓励企业与行业组织、市场化培训机构等合作,开展专业化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技术、产业和商业的跨界复合型人才,以及人工智能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30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在自创区积极探索重点人才“直通车”机制,对顶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深化高校企业“共引共育”人才使用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自创区企业创新创业。支持自创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自创区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鼓励自创区内高新区与民营企业、风投机构等共同发起或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企业。(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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