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2024年第2期
(总第98期)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24年2月29日
一、重要活动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强调,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聚焦主体协同、要素配置、激励约束、开放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要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创新的不同规律,分类加强制度设计,重大改革试点先行。要加强系统集成,对新出台的举措、新制定的制度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来源:新华网)
◆2月2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既要把握当今科技发展的大方向,又要坚持以我为主,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来源:新华网)
二、科技人才政策
◆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来源:新华网)
◆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发布《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强化激励约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工作举措和实施成效将作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中心)和公共服务机构等在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中的成效,将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激励,对成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专利奖推荐名额、知识产权专员派驻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效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并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中开展硬科技属性评价和上市培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规定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在项目安排、奖补支持、奖项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2月1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细则》提出,对不同类型特点的新型研发机构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一是初创期(运营三年以内)支持,对各市(地)政府、国家级高新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型给予200万元初创期建设资助,产业创新型给予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60%的初创期建设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各市(地)政府、国家级高新区与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或国家高层次人才(本人持股10%以上)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型给予400万元初创期建设资助,产业创新型给予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60%的初创期建设资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二是绩效奖补支持,对备案时在初创期的新型研发机构,“A”类给予300万元绩效奖补支持,“B”类给予150万元绩效奖补支持;其中由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或国家高层次人才(本人持股10%以上)参与创办的新型研发机构,“A”类给予600万元绩效奖补支持,“B”类给予300万元绩效奖补支持。(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2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优化“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及居留便利化政策措施,为外籍高层次专业服务人才来华执业及学术交流合作等提供签证、长期居留、永久居留等便利。省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并推荐的外籍高级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永久居留。落实外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扩大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进一步打通成果管理、国资监管等的机制壁垒,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优化专利转化运用利益分配,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依托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一批专利转化运用人才,鼓励从事专利转化运用人员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知识产权师系列职称,参加技术经理人业务培训,到2025年全省累计培训专业技术转移人才1000名以上,其中同时拥有“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证书”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500人以上。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专利转化运用相关课程,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相关交叉学科,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专利转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专利转化运用专业服务人员特点,分类建立岗位考核、职称晋升机制。(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创新人才引育强基行动。深入推进“芙蓉计划”,实施“三尖”创新人才工程,用好用活“特设岗位”“事业编制周转池”等制度,试行科学家、企业家直接举荐人才机制。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高能级创新平台、省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自创区内高校博士后与当地产业企业有技术支持、协同攻关合作关系的,按规定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支持范畴。培养造就一批产业领军人才、企业家和卓越工程师。加快实施“楚怡工匠计划”“燎原计划”,探索“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支持开展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推动开展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长周期评价。开展长株潭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人才高级工程师职称轮值评审。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开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专场高级职称评审。支持长沙创建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联合举办长株潭高层次人才交流会、专场招聘会等,加快建设长沙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基地、海归小镇等。推动长株潭统一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实行区域人才互认制度,健全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制度。(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拓宽高水平人才引育渠道,发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引领作用,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技能人员能力素质。依托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园区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为园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6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山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充分发挥专家在推动产业链发展中的决策咨询和参谋智库作用,建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专家咨询组。支持各“链主”企业利用产业链培育资金开展专家咨询服务,鼓励专家与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柔性结对”,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发展和规划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等方式加强对优秀杰出人才的激励;支持“链主”企业与相关高校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共同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人才培育体系。(来源: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2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海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科技、教育、人社等部门应着力支持管理单位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政策保障。支持一线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训,支持调整提高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设置。(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9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提出,依托在晋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以及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等,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将技术经理人纳入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团队企业入驻、科技创新、产业落地、科技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国家重大改革举措和地区优势政策先行先试,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发展运营公司与属地政府一体化开展人才服务工作,在创新创业、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健康医疗、配偶就业等多个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人才优惠“一键式”落地;衔接利用现有事业单位性质机构,为晋创谷引进人才代理人事关系。(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提出,加大人才招引培育力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新遴选顶尖人才40名以上、浙江省引才计划专家500名以上、浙江省培养计划专家600名以上,力争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500名以上,培养卓越工程师500名以上,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名以上。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构建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数据共享等协同机制,促进科创平台、高等院校、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紧密对接,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创造能力和转化效率。(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2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推进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形成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循环。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经验,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组织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专业机构建设,培育一批熟悉技术转移和专利转化运用的专业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一站式集成服务。强化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估师、专利代理师等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科技部人才中心政策与评估处